朗读
永政办发〔2005〕46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永嘉县2005年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分配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土地指标使用工作,现将永嘉县2005年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分配事项作如下补充通知:
由于若干项目急需建设并占用耕地,县政府研究决定将《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嘉县2005年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分配的紧急通知》(永政办发〔2005〕39号)文件规定用于公开出让的用地指标(岩头镇500m2除外)调给以下工程使用:西向供水工程3.4亩,岩头法庭4亩,中楠国际广场2.7亩,温州中信科教设备有限公司0.9亩(同时由桥下镇解决1亩)。上述有关用地单位须尽快将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报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逾期将由县国土资源局收回用地指标并报县政府重新分配使用。
二○○五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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