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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机〔2005〕50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永嘉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及时化解承包纠纷,维护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永嘉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永嘉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汤志远(县农业局)
副主任:戴福国(县政府法制办)
陈瓯芳(县农业局)
委 员:卢小飞(县妇联)
吴宗考(县国土资源局)
孙正义(县司法局)
柯华池(县农业局)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县农业局),陈瓯芳兼秘书长。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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