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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6〕95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通 知
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无线电管理基础工作,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各类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式及目的
通过本次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摸清全县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个人基本情况,建立一个完整、准确、实时有效的无线电台(站)数据库,为国家建立安全、快捷、顺畅的军地无线电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供基础数据。
二、登记范围
凡持有国家电台执照的各类无线电台,包括转信台(中继台)、固定台、车载台、手持对讲机、便携台、船舶电台、微波台、地球台、雷达、无线图象传输系统等无线电发射设备,均属本次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范围。
三、主要任务
(一)司法、公安、武警、广电、移动、联通、电信、航管等单位的无线电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要根据各自上级部门的具体部署,及时做好落实,并将登记结果报县府办经贸交通科。
(二)其他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做好本系统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的无线电对讲机登记工作。县经贸部门重点抓好宾馆、饭店、工业企业等单位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登记工作;建设部门重点抓好建筑施工单位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登记工作;交通部门重点抓好交通工程施工单位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登记工作;林业部门重点抓好系统内各单位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登记工作;文化部门重点抓好娱乐场所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登记工作;房管部门重点抓好各物业管理单位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登记工作;工商部门要全力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登记工作。
四、工作要求
本次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工作分两个阶段,9月10日起到10月底为各单位自查和申报阶段,11月起至年底为核查整改和办理电台执照阶段。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并在10月底前将登记结果上报县府办经贸交通科(联系人:麻永锋,联系电话:67226808,集团网:677258)。对违规擅自设台、擅自使用频率的单位,又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从严处罚。
附件:1、无线电台(站)用户情况登记表
2、陆地移动电台(对讲机)技术资料登记表
3、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登记表
4、填表说明
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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