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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6〕67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是我省的“省长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爱心工程,是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工作。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形象,关系到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近几年来,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集中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已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敬老院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但是,敬老院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管理方面存在政策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较低等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管理,提高供养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敬老院工作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敬老院管理工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村民中最困难、最弱势的群体,保障他们的生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对五保对象实行集中供养,是保障五保供养对象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健全农村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举措。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敬老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好。
二、明确敬老院管理职责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具体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建设暂行规定》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敬老院。跨乡镇的敬老院,成立敬老院管理委员会,由有关乡镇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敬老院建设、管理、发展等重大事项,平时由敬老院所在乡镇负责管理。县民政部门是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工作。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敬老院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敬老院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具体供养服务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一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
三、健全管理服务制度
建立和完善敬老院管理服务制度,是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防范突发性事件发生的重要保证。各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落实院长负责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建立学习会议、财务管理、卫生管理、食堂管理、请示报告、安全保卫、请销假、值班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服务周到、措施得力。要建立并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把行风建设纳入乡镇敬老院总体管理目标。
四、提高安全意识,防止突发性事故发生
安全工作是敬老院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政府和民政部门务必要引以高度重视,要注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日常生活安全,防止突发性事故的发生。在七月份,敬老院所在乡镇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农村敬老院管理开展一次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五保对象的衣食住行、住房、就医、娱乐活动、生活护理等方面情况;敬老院的治安、消防、卫生、食品等安全方面情况;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管理服务等情况。通过全面检查,认真查找敬老院管理服务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民政部门要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协助乡镇政府彻底做好整改工作。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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