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6〕37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十百工程”规划报批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自2003年我县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县各重点中心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但部分乡镇的村庄规划报批工作严重滞后,使得已编规划难以组织实施。为了加快各乡镇建设步伐,强化村庄布局规划的科学性,经县人民政府研究,要求各乡镇对已经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加快规划报批工作,具体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建制镇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已编制完成的,在完成会审及修改后,须经过当地公示,并由当地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签。
二、各乡政府所在地的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的,在完成会审及修改后,须经过当地的公示,并经乡人大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各乡其它重点中心村的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的,在完成会审及修改后,须经过当地公示,并由当地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报乡人民政府审批,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会签。
四、已编制规划的村庄,请各乡镇政府尽快组织会审,有关乡镇村庄截止到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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