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6〕3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春节前是农民工回乡的高峰期,因工资拖欠而引发的劳动纠纷将会大量增加。为预防农民工因工资拖欠问题上访,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春节之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让农民工过一个温馨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对欠薪企业的监控
根据《关于印发永嘉县开展“和馨行动”规范劳动关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办发〔2005〕69号)和《永嘉县企业欠薪预警处置办法》(永委办发〔2004〕225号)精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排查摸底,掌握欠薪企业的具体情况,确定监控企业名单,落实监控措施,促进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将确定的监控企业名单立即报到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7261277)。
三、加强工资拖欠投诉和集体事件的处理
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投诉案件,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处置好本辖内5人以上的集体事件,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乡镇要确保将处置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周转金落到实处。
四、落实工程款和工资支付保证金
建设工程的工程款必须到位,并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县规划建设、交通、水利部门等要加强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证金制度。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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