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机〔2007〕68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永嘉县光明城市信用社撤销工作
领导小组和永嘉县光明城市信用社
清算组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调整永嘉县光明城市信用社撤销工作领导小组和永嘉县光明城市信用社清算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李爱燕
成 员:潘剑永(县府办)
胡国强(县财政局)
季健中(县监察局)
吕金满(县审计局)
谢黎明(县公安局)
周青冥(县银监办)
王建新(上塘镇政府)
永嘉县光明城市信用社清算组设在县清办,潘剑永兼组长,副组长由徐招龙(常务)、徐凤蕊(县监察局)、徐忠诚(县财政局)、卢肃杰(上塘镇政府)担任,成员由钱文锋(县财政局)、陈国杰(县审计局)、季建康(县公安局)、胡忠义(县银监办)、戴成松(原光明城市信用社股东代表)组成。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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