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06〕119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第六届永嘉县名牌商标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永嘉县名牌商标认定条件具体标准》,经第六届永嘉县名牌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县人民政府同意,“HCV+KS图形”等14枚商标为第六届永嘉县名牌商标,“赛王+图形”等6枚商标确认延续为第六届永嘉县名牌商标(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永嘉县名牌商标的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抓住机遇,锐意进取,积极争创市知名、省著名、中国驰名商标,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打造永嘉品牌强县再创新功。
附件:(1)第六届永嘉县名牌商标认定名单
(2)第六届永嘉县名牌商标延续认定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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