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7〕83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在建生态墓地建设情况开展
专项督查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进度,规范生态墓地建设,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07〕10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对在建生态墓地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集中督查时间:2007年9月5日。今后视推进情况再组织专项督查,时间另定。
二、督查内容
全县7个在建生态墓地建设情况,主要督查四方面内容:
(一)生态墓地建设的选址、规模及审批建设情况;
(二)生态墓地的建设标准、绿化率、墓穴占地面积等情况;
(三)生态墓地的价格、样式及群众满意度情况;
(四)生态墓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三、督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各在建生态墓地所在的乡镇在督查前先按照“附件2”要求填写好自查表格,并送交县民政局移风易俗管理处(联系人:吕胜建;联系电话:67227870、13868470082)。县政府专项督查组将根据督查情况,向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作专题汇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有关职能部门将严格按照管理职责和权限依法进行处理。
四、督查人员安排
本次督查由周星柱副县长担任组长,抽调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查小组,对在建生态墓地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上塘、桥头、巽宅等三个乡镇。
分组长:林建光(县府办)
成 员:金叶森(县发改局)、汪益新(县规划建设局)、吕胜建(县民政局)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瓯北、乌牛、应坑等三个乡镇。
分组长:邵秋莲(县民政局)
成 员:徐凤蕊(县监察局)、朱国政(县国土资源局)、汪志辉(县林业局)
附件:1、已批公益性生态墓地开工建设名单
2、在建生态墓地建设情况自查表
二○○七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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