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7〕34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07年下半年永嘉县城镇同级别
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永嘉县财政局、地税局、房管局、规划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县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永财发〔2005〕125号)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度下半年永嘉县城镇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予以公布。
附件:永嘉县城镇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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