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7〕26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情况进行
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检验各乡镇、各部门对本地、本行业和本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印发<;永嘉县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安委〔2006〕47号)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各乡镇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二、验收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县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动员大会情况;
(二)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中治理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四)宣传发动情况;
(五)实地抽查隐患单位整改情况。
三、验收方式
检查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和现场验证等形式进行。
四、人员安排
检查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爱燕担任组长,并抽调有关单位人员分两个检查小组进行验收。
第一小组由县公安局金国友副局长牵头,县安监局、规划建设局、消防大队各派1名检查人员参加,负责对上塘、沙头、岩头、碧莲等乡镇的验收工作。
第二小组由县安监局汪少超副局长牵头,县安监局、规划建设局、消防大队各派1名检查人员参加,负责对瓯北、桥头、桥下、乌牛等乡镇的验收工作。
具体验收时间安排由各小组牵头人确定,专项验收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要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7日前交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传真:67250176)汇总,县政府将进行通报。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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