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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7〕10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浙江农民信箱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浙江农民信箱”工程在我县经过一年多的建设、推广和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全面提升农业信息化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充分发挥“浙江农民信箱”的功能作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浙江农民信箱”应用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浙江农民信箱” (www.zjnm.cn)各栏目内容(参考“浙江农民信箱”使用手册)为主,突出二期软件应用培训,使各类受训人员能熟练操作。
二、培训目标
至2007年1月底,县级农口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下同)所有工作人员、乡镇“浙江农民信箱”联络站信息员培训率达100%。至2007年11月底,全县所有的行政村联络点信息员获得“浙江农民信箱”信息员资格证书;全县培训163名以上“浙江农民信箱”应用示范户,普通用户参训率80%以上,使注册用户能熟练运用“浙江农民信箱”的常用功能。
三、培训方案
(一)县农口部门领导、乡镇分管农业领导由县里统一组织培训、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县级农口部门联络室信息员和乡镇联络站信息员由县农业局组织培训,信息员考核合格后,由省里统一发给“浙江农民信箱”信息员资格证书。要求培训考核率达到100%,在2007年1月底前完成。
(三)县级农口各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由县级农口部门联络室自行组织培训,要求培训率达到100%,在2007年1月底前完成,并将农民信箱培训考核台帐记录通过农民信箱报县联络支站。
(四)村联络点信息员由乡镇联络站负责培训,信息员考核合格后,由省里统一发给“浙江农民信箱”信息员资格证书,要求培训考核率达到100%,在2007年7月底前完成,并将农民信箱培训考核台帐记录通过农民信箱报县联络支站。
(五)农民信箱应用示范户。由农民信箱县联络支站对农产品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采购商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乡镇农技员、农村科技示范户进行培训、考核,乡镇联络站协助配合,要求培训考核率达到100%,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
(六)各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它普通用户由乡镇联络站负责培训,要求培训率达到80%,在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并将农民信箱培训考核台帐记录通过农民信箱报县联络支站。
四、培训办法与实施
培训教材使用省农业厅编写的“浙江农民信箱”使用手册和练习试题(可从“浙江农民信箱” 的“公共信息的系统公告”中下载);党员远程教育系统中设置“浙江农民信箱”教学课件,“浙江农民信箱”上开辟培训专栏,开发“浙江农民信箱网上考试系统”,建立试题库。各实施单位按练习试题或“浙江农民信箱网上考试系统”进行考核,结果将予以通报。
附件:1、2007年度永嘉县农民信箱培训计划表
2、浙江农民信箱各单位培训台账记录
二○○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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