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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7〕7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
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近段时期,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呈上升趋势,从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务必从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落实责任,依法加强管理,竭力控制学校学生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不发生因防控不力而导致疫情扩散流行的事件,以实际行动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晨检制度,发现首例水痘、腮腺炎、流感样病例等呼吸道传染病后,必须及时隔离,及早动员患病学生到正规医院治疗,严防疫情的扩散蔓延和合并症、并发症等引起的意外事故发生;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群体性发病等情况时,要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育、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县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的监测工作,定期到学校了解学生健康情况,发现疫情苗头,及时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对学校暴发疫情按法律规定报告,并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采取各项防治措施;要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协助、督促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做好预防接种工作,构筑防病免疫屏障。流感、腮腺炎、水痘、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是可以用接种疫苗预防的传染病,接种疫苗是控制疫情暴发流行的最有效手段。各级各类学校若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县卫生部门要及时分析,提出是否组织集体接种疫苗的建议。县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查验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对无证或未完成国家和我省规定疫苗接种的学生,要劝其到原接种单位补证或完成接种;动员家长和学校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自愿自费接种二类疫苗,预防相应传染病发生流行,应急接种的人血丙种免疫球蛋白和二类疫苗的费用由学校统一向学生或家长收取。
四、制定方案,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县教育和卫生部门要制定学校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各自职责、防治工作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同时,县教育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冬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督查,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及时发现、消除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疫情发生后立即组织、协调当地教育、卫生单位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事件处理的组织领导。宣传单位要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确保传染病防治知识家喻户晓。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本校防治实施方案,配齐专职或兼职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管理、晨检、传染病报告、环境消毒、卫生清扫等制度,解决防治工作制度的保障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想方设法改善学生住宿和教室条件,合理布局班级和宿舍人数,保持宿舍、教室通风换气;组织抓好校舍环境卫生,坚持教室湿式清扫,及时清运校园垃圾,整治学校厕所和污水沟;增添校园洗手设施,定期开展环境消毒,切实控制呼吸道传染病发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学校传染病防治技术指导责任。
五、抓好培训,提高防控意识。县教育部门要把健康教育作为防治传染病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举办学校校长、校医或传染病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全面系统地进行一次《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各级各类学校也要主动请卫生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个人卫生意识。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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