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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7〕2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永嘉县第九届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着力构筑永嘉人才高地,打响“创业在永嘉”品牌,为我县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永嘉县第九届人才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主办单位:永嘉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县科技局 县经贸局
县广播电视台
时间:
地点:瓯北镇罗马城。
规模:拟设展位100个。
二、服务内容
(一)用人单位设摊招聘所需人才,县内外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营销人才、实用性人才、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进场择业洽谈。
(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人才中心现场办公服务,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人才引进落户、人事代理等手续,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其它人才人事政策咨询服务。
(三)人才人事最新政策动态信息和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人才库免费登记。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期限:即日起受理报名,额满即止。请各参会单位详细准确填写《永嘉县第九届人才交流大会单位参会报名表》(本信息仅供编入会刊和网上宣传及外出预约登记,现场招聘海报自行制作),并附上单位营业(登记)执照副本复印件传真到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名。
(二)凡在
(三)联系电话:67230123、67222715,传真:67222919。
四、实施方法
(一)参加的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免费入场。
(二)参会单位自行制作现场招聘广告一张,规格为长
(三)参会单位务必于当天上午8:30以前进场布展,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优惠政策
(一)应聘毕业生及各类人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双程路费由招聘单位负责报销;未能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本科毕业生或中级职称及以上(含技师类、毕业研究生)凭有效证件及当日车票由县政府负责报销单程车费(指火车硬座票或汽车票);凡在人才交流会期间与用人单位达成实习协议的,凭实习协议书、车票和用人单位证明由县政府负责报销实习期间的一趟往来路费。
(二)应聘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凭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书,可分别领取本科以下(含助理级职称)200元、本科及中级职称(含技师类)300元、研究生毕业及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类)500元的政府奖金。
六、其它事项
(一)凡需要招聘各类人才的单位,均可参会。
(二)办好本次人才交流大会,是服务企业、服务人才、服务高校毕业生的重要举措和有效形式,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和参会组织工作,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永嘉县第九届人才交流大会单位参会报名表
二○○七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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