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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8〕53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县2008年种粮农民农资综合
直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浙财企字〔2008〕62号)文件要求,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2008年我县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补方式。我县这次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共972万元,按照县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结合县农补网上报的有关资料综合确定每个乡镇的2007年度粮食播种面积,以统一亩均标准分配给各乡镇。支付方式全部采取“一折通”直接将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户手中。
二、发放对象。今年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发放对象为全县种粮农民,各乡镇发放补贴标准依据2007年度的农户实际粮食播种面积,可对县定的亩均标准做适当调整。
三、公示制度。兑付补贴资金必须实行村级公示制度。乡镇政府要督促各村落实到户,要求各村将每个种粮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补贴标准等进行张榜公示。在公示完成后将农户信息有变化的数据及时录入农补网系统,并将有关直补资金分配资料一并于
四、其他要求。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乡镇要加强领导,抓紧时间,集中力量,克服困难,切实做好综合直补资金发放的各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乡镇,县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需提交书面说明报告。
附:2008年各乡镇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分配表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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