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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机〔2008〕24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永嘉县清明期间应急事件处置
指挥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的紧急通知》(温政办〔2008〕39号)精神,确保清明节祭祀高峰交通、治安、防火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县政府决定成立永嘉县清明期间应急事件处置指挥部。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总指挥:徐朝新(县府办)
副指挥:邵秋莲(县民政局)
成 员:胡佐光(县委宣传部)
金晓平(县文明办)
金国友(县公安局)
吕川云(县民政局)
潘雄祥(县规划建设局)
吴晓辉(县交通局)
施旭顶(县林业局)
汪盈杰(县卫生局)
李 埃(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
陈建斌(县交警大队)
徐柏东(县工商局)
黄文鲲(消防大队)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吕川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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