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7〕125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08年上半年永嘉县城镇同级别
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及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2008年度上半年永嘉县城镇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予以公布。
附件:永嘉县城镇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表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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