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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8〕79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标后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强化工程中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中标后履约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了解掌握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使规避招标、招标投标中弄虚作假以及围标、串标、挂靠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违纪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件得到查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为
三、检查内容
本次标后检查的内容重点是工程项目违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情况、各方人员到位及履行职责情况和规避招标等,具体参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标后管理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07〕64号)文件执行。
四、方法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分组织准备、组织检查、落实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上旬)。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设工程标后检查工作。同时要求各有关建设和施工监理等单位要组织认真的自查。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中旬至8月中旬)。由县发改局、监察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招管办等有关单位成立一个专项检查组,有重点地开展抽查。检查采取听汇报、看台帐、查现场、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要明确落实跟踪责任,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不到位,搞形式主义,不公正执法的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整改阶段(7月中旬至8月底)。各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组的检查情况及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对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对职能部门管理上的漏洞和问题,限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巩固完善阶段(9月上旬)。检查组对各建设工程的检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报县招管办汇总,并按职能在全县通报检查情况。9月底前由县招管办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
五、工作要求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及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负责,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取得成效。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常抓不懈。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要在进一步完善监督、服务上下功夫,认真抓好建设工程招标中标后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把我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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