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将永嘉县城关天润涂布厂等 9个单位列为2009年第一批县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附后),并予以公布,实行挂牌整治。现将整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意识,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证明,隐患就是潜在的事故,隐患不治,事故难以控制。现阶段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因此,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整改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隐患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要把重大事故治理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责任。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整治的通知》(永政办发〔2009〕52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 各乡镇、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安全生产 “六个一”措施,即“一个隐患、一个领导、一个方案、一个台帐、一定时限、一抓到底”,及时督促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进行整治,并定期地开展指导和督促,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凡是被列为县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整治的单位,各牵头乡镇、相关单位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将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并报县安委办备案。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根据责任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牵头单位应当在10日内组织有关人员或专家进行审查验收,或由隐患责任单位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隐患整改评估。审查验收合格后,牵头单位应将经验收合格材料或中介机构评估合格证明和书面核销申请及时报县安委办汇总,由县人民政府发文予以核销。未列入县级以上挂牌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列入本级相应的事故隐患库,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同时报县安委办备案。
三、严格监管,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督办力度。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大督办与监管力度,对涉及到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责令隐患单位采取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对重大隐患整改不积极的单位,应当予以通报批评,或者利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未按时完成事故隐患整治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不力的牵头单位及责任人,提请县人民政府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造成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009年第一批县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9〕7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