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人民政府决定将永嘉县瓯北镇楠江大厦等31个单位列为2009年第一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附后),并予以公布,实行挂牌整治。督办单位要督促隐患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靠的整改方案,按要求组织实施。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相关部门应全力支持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整改时间到期后,县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因整改不及时到位而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附件:2009年第一批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名单
二○○九年三月四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9〕4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