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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永嘉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有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温州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永嘉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永嘉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县财政局 县监察局 县地税局

县纠风办  县审计局  县卫生局  中国人民银行永嘉支行

 

近年来,我县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全力推进社会保险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逐步形成“地税征收、财政监管、社保支付”的社会保险基金运作管理体系,并在运行中不断得到完善。为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要以党的十七大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不按规定入账,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11月开始,2009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11月~200812月)。

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牵头,监察局、财政局、地税局、纠风办、审计局、卫生局、人民银行永嘉支行等部门参加。研究制定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具体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12月~20094月)。

县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研究确定,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我县解决不了的特殊问题,上报市级领导小组研究处理。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5月~20098月)。

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县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进行重点抽查。县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50%。重点是抽查以下方面: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整改是否彻底,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抽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总结报告阶段(20099月~200911月)。

县领导小组对我县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客观评价基金监管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09915日前报送市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相关部门管理机构要按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针对各部门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领导小组要掌握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目标、分工和措施,组织本部门抓好部署、自查和整改工作;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共同落实好专项治理各阶段的工作,使专项治理真正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定期汇报。县领导小组每月要向市级领导小组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及自查自纠情况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1、永嘉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2、永嘉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3、永嘉县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永嘉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

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切实发挥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领导小组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监察局、财政局、地税局、纠风办、审计局、卫生局和人民银行永嘉支行等8个部门单位组成,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为组长单位,永嘉县监察局为副组长单位,其他部门为成员单位。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设主任1名,由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中层干部兼任,每个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

二、县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县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进行检查指导;在各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交流和通报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市级领导小组和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上报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情况。

三、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及市级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共同努力,完成我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组织本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专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并给予督促指导。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地税局、审计局、卫生局、人民银行永嘉支行: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督促、指导本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对涉及本部门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四、县领导小组工作安排

(一)研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审核并上报本县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县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二)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各单位(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部门)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三)汇总专项治理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汇总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情况,形成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并递交县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

                                                          

 

 

 

 

 

 

 

 

 

 

 

 

 

 

 

 

 

 

附件2

 永嘉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胡明凯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副组长     徐凤蕊   县监察局

       徐忠诚   县财政局

叶显勇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夏尧来   县审计局

           徐学多   县卫生局

     县地税局

      人民银行永嘉支行       

陈智勇   县党风(纠风)室

张文广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叶显勇   

      戴国承    林文胜    翁旭彤    戴晓宇   

          叶向阳    金贤义    林正茂    陈庆革   

 

             

 

 

 

 

附件3

永嘉县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手机

县人劳社保局

林正茂

67262737

699977

县监察局

(县纠风办)

金志敏

67222660

665171

县财政局

林显慧

67228175

618298

县地税局

郑英磅

67222223

665371

县审计局

陈国杰

67221195

665508

县卫生局

叶向阳

67221638

620099

人行永嘉支行

金贤义

67222169

13868601058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9〕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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