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全面加快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通过广大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积极努力,全县目前已建成新农村电气化乡镇5个、电气化村124个,较好改善了农村电力管理水平和供电服务质量。为了全面推进我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步伐,按照2010年我县成功创建新农村电气化县的目标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县2009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年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总体计划安排
根据创建电气化县的目标要求,经县经贸局、农办、电业局三个部门联合确定,2009年我县计划创建新农村电气化村168个、电气化乡镇12个,同时要确保渠口乡通过电气化乡镇验收复查(具体计划安排见附件1)。
二、切实做好创建任务分解工作
各乡镇要根据县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年度计划安排,并结合新农村电气化村申报创建必备条件(村人均年纯收入大于0.3万元和村人均年生活用电量大于110kwh),认真确定2009年创建新农村电气化村名单。其中瓯北镇、桥头镇、岩头镇、陡门乡等4个乡镇在上报电气化村创建名单时须剔除附件2中已通过新农村电气化村验收的行政村。没有列入附件1计划中的其他乡镇,每个乡镇可筛选上报2个行政村列入县新农村电气化村创建计划。确定后的名单请于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完成情况,将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请有关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做好工作部署,确保创建任务圆满完成。
2、新农村电气化村建设作为新农村“
3、县经贸局、农办、电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县广播电视台及各通信单位要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做好线路清理,确保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按时推进、如期完成。
附件:1、2009年新农村电气化创建计划安排
2、已通过新农村电气化村验收名单
3、2009年创建新农村电气化村名单申报表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9〕2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