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督促落实《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08〕99号),12月中下旬,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管办组成4个考核验收组,分别对乌牛、枫林、张溪等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考核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大部分乡镇领导十分重视,普遍认为做好乡镇便民中心建设,有利于群众办事、有利于内部管理,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了有力保障,按期按标准完成了建设任务。
二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大部分乡镇能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坚持少投入、求实效的原则,有效整合现有办公用房、办公人员、办理事项,建立了经济实用的办事大厅或窗口。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服务。部分乡镇在按要求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开展无偿代办、办事导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服务。
到验收日止,全县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31个,其中枫林、张溪等10个乡镇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都比较好,岩坦、鲤溪等7个乡镇建设运行不够规范;碧莲、表山等6个乡镇已经建成但未按时投入使用,桥头镇没有建成。(具体情况见附表)
二、工作成效
一是规范了办事行为。把乡镇政府与群众办事有关的服务性事项放在政务公开栏上,并制作便民服务卡,公开办事程序、申报材料、责任人员、投诉电话等内容,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同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等制度,使工作人员都严格按有关制度承办群众的申报事项,有效规范了乡镇政府的办事行为。
二是方便了群众办事。群众普遍反应现在到乡镇政府找人办事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变。有效解决了门难找、人难认、事难办的问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将与群众办事有关的事项和人员调整到一楼集中办公,不仅有效解决了大部分乡镇存在的办公室与住房“二合一”的问题,而且有利于乡镇领导加强对内部的办事和人员的管理。
四是提升了政府的形象。在当前各级政府大力提倡服务“三农”的新形势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增强了政府的亲和力,改善了干群关系,提升了政府办事新形象,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中心建设进度不平衡。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部分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场地落实比较困难,未能按期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或投入使用。
二是部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栏的制作、便民服务卡的印制、窗口标志牌的设置、有关管理服务制度的建立运行等方面不够规范,事项与人员的两集中、两到位有待落实。
三是个别乡镇领导不重视便民中心建设。个别乡镇领导没有认识到乡镇便民中心的作用,在建设中搞形式、走过场,仅挂个牌子,没有将内部办理事项整合到统一集中办理,达到不到便民的实际效果,事难办的情况没有明显好转。
四、补助奖励。
对已经建成(包括已建但未投入使用)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给予补助,具体标准如下:乡补助1万元,镇补助3万元。对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并且运行比较规范的乡镇给予一定的奖励: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补助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给相关乡镇,专项用于乡镇便民中心建设。瓯北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因县财政已经给予补助,不再列入本次补助评比的范围。
经考核验收及综合评定,2008年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如下:
一等:枫林镇、张溪乡
二等:乌牛镇、徐岙乡、溪下乡
三等:茗岙乡、山坑乡、陡门乡、下寮乡、岭头乡
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建设运行不够规范的乡镇,要按照建设标准,对照通报内容,正视存在问题,逐项加以整改。县纪委监察局、审管办要加强督查管理和业务指导,经常开展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检查督促工作,定期通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情况。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9〕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