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市政公用项目特许经营权招商(招标)等工作,根据建设部令〔2004〕126号及国家招投标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永嘉县市政公用项目招商(招标)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决策市政公用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过程中需确定的相关政策问题。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陈志斌
成员:李金星(县府办)
金叶森(县发改局)
汤光漫(县经贸局)
麻久燎(县监察局)
徐忠诚(县财政局)
陈献锋(县国土资源局)
胡兴旺(县规划建设局)
虞秀建(县环保局)
陈爱光(县国税局)
陈善民(县工商局)
周成钿(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
蔡电宝(县电业局)
委员会将聘请若干名专家作为委员会顾问,同时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招商(招标)工作,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厉建兴(县规划建设局)
成员:徐宗钦(县发改局)
葛志武(县经贸局)
金志敏(县监察局)
陈益平(县财政局)
吴宗考(县国土资源局)
李 腾(县环保局)
谢向东(县国税局)
周宝国(县工商局)
谢秀杰(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
周西华(县电业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机〔2009〕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