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人劳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关于《永嘉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措施,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广大义务教育教师的关心,对于依法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提高教师地位,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涉及广大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各方面十分关注,且政策性强。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把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经费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实施绩效工资,推动教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意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二○○九年十月十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9〕15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