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乡镇,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农村抽样调查是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基本数据是各级党政部门做好“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依据。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是保持样本代表性,提高调查能力和数据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和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浙调字〔2010〕34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县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级统计调查部门负责县级调查样本的抽取,制订《永嘉县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实施方案》(见附件)并报省级统计调查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有关乡镇、调查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二、各有关乡镇、村居要协助县级统计调查部门负责做好抽样框建立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好调查员、调查指导员,并做好进一步的宣传发动和调查户的政治思想工作,消除思想顾虑,提高调查户的配合度。
三、样本轮换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统筹解决,保证调查所需的必要经费。各样本点调查员、调查指导员工作补贴,在县统一标准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各有关乡镇根据调查员的工作量和当地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配套补助。
附件:永嘉县农村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实施方案
附件
2010年永嘉县农村住户调查样本轮换
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有序的做好我县农村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按照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要求,适应统计上城乡划分新标准,特制定《永嘉县农村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按照国家统计局、省调查总队的统一要求,开展我县的样本轮换工作,满足省、市、县三级样本的要求。
(二)基于我县现状和满足使用数据的需要,全县样本同时进行样本轮换。
二、抽样范围与对象
2011-2012年度的农村住户调查的范围包括统计上新的城乡划分中的“乡村”以及“城镇”的涉农地域。具体指,统计上使用的新的城乡划分中“乡村”类别中所有的村委会、居委会、类似村委会、类似居委会;“城镇”类别中所有的村委会、类似村委会。上述农村住户类调查的范围在本实施方案中简称为“农村”。
农村住户调查的对象都是农村常住户及常住人口。农村常住户是在当地居住或即将居住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家庭户。农村常住人口是在当地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家庭户成员。
三、抽样方法及样本量分布
(一)抽样方法。本次样本轮换抽样设计县以下采用二阶段自加权抽样方法,即县抽普查小区、普查小区抽户。县统计局根据省调查总队下发的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整理全县的省农普查小区抽样框初步资料,并按要求将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中确定的农村村级(含部分居委会)单位编码、名称、城乡分类代码、常住人口,与农普中得到的涉农普查小区抽样框初步资料进行核实比较,对涉农普查小区抽样框进行修订。
普查小区抽样框资料修订完成后,以县为单位,按每个普查小区锁属行政村或者居委会的城乡分类代码的属性进行排序,按先城镇类、再乡村类的顺序,每类内再按普查小区对应的地址码进行升序排列。这种按城乡分类代码进行的排序具有潜在分层的效果。
在普查小区排序后的抽样框中,以每个普查小区的常驻人口数进行累计,在此累计值的基础上,按我县抽取20个普查小区,采用PPS系统抽样方法,最后产生20个样本普查小区如下:
乡镇 | 村居 | 调查小区 |
上塘镇 | 黄屿村 | 第06普查小区 |
上塘镇 | 应山村 | 第98普查小区 |
瓯北镇 | 马岙村 | 第01普查小区 |
瓯北镇 | 芦田村 | 第01普查小区 |
瓯北镇 | 仙山村 | 第98普查小区 |
瓯北镇 | 缪北村 | 第02普查小区 |
乌牛镇 | 祥池村 | 第06普查小区 |
桥下镇 | 桥下村 | 第08普查小区 |
桥下镇 | 西溪下村 | 第04普查小区 |
大若岩镇 | 龙垟村 | 第02普查小区 |
巽宅镇 | 山霞村 | 第01普查小区 |
岩头镇 | 岩头村 | 第04普查小区 |
岩坦镇 | 屿北村 | 第03普查小区 |
沙头镇 | 石埠村 | 第98普查小区 |
沙头镇 | 古一村 | 第98普查小区 |
徐岙乡 | 杨湾村 | 第98普查小区 |
五(氵束鸟)乡 | 岭根村 | 第01普查小区 |
鹤盛乡 | 黄坑村 | 第04普查小区 |
鲤溪乡 | 齐岙村 | 第98普查小区 |
花坦乡 | 廊二村 | 第02普查小区 |
四、组织实施
全县农村住户样本轮换工作在浙江省调查总队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各抽中村居所在乡镇要安排专人担任调查指导员,各抽中村样本村要选配一名辅助调查员。
五、上报资料要求
各抽中村所属乡镇在样本轮换工作过程中,对抽中样本点、样本普查小区的摸底清查与摸底调查等资料都要求上报县统计局。具体包括:
(一)样本普查小区家庭户摸底清查表和常住户摸底调查表。
(二)样本普查小区地图。
六、具体时间安排
整个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分为两个时间段,一是样本抽选阶段,二是新抽选样本网点的布置于落实阶段。具体安排为:
第一阶段:样本抽选
(一)2010年6月中下旬,县统计局组织开展普查小区抽样框数据的核对和调整工作。
(二)2010年7月上中旬,开展样本网点的审核、抽选工作,并上报浙江省调查总队批准。
(三)2010年7月下旬,开展农村住户各样本普查小区摸底调查和普查小区样本户抽选工作。
第二阶段:新抽选样本网点的布置与落实
(一)2010年8月份,各样本点所属乡镇根据新选网点进行辅助调查员、调查户的落实工作。
(二)2010年9月上旬,县统计局按照网点启用时间表,安排新网点的开点、开户和试调查动员及培训。
(三)2010年10月,开展新网点试记账工作,在试记账和试调查期间,县统计局将针对新网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问题的乡镇进行必要的整改。
(四)2010年11月,农村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总结。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0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