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永嘉县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2010年永嘉县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
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县委产业转型提升战略,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上塘镇、瓯北镇(永嘉工业园区)、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沙头镇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一)工业经济指标(15分)。
1、全社会工业总产值(8分)。全社会工业总产值增长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得4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3分;增幅保持其上年增长水平的得4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3分。最高加减分不超过5分。
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分)。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得4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3分;增幅保持其上年增长水平的得3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3分。最高加减分不超过5分。
(二)工业转型升级(15分)。
1、编写各乡镇特色产业发展工业规划(如瓯北的泵阀鞋服、桥头的钮扣拉链、桥下的教玩具、乌牛的电子电器、沙头的休闲鞋等)的,得3分;工业转型升级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的,得2分。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5分)。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全县平均增长水平的得3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3分;保持其上年增长水平的得2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相应加减0.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3、新产品产值率(5分)。新产品产值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的得3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3分;增幅保持其上年增长水平的得2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0.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三)工业性投资(30分)。
完成县下达的工业性投资任务(见附件1)的得30分,完成率每增1个百分点加0.5分,每减1个百分点减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四)工业项目建设(15分)。
计划开工项目10分,按完成率相应得分;计划竣工项目5分,按完成率相应得分(见附件2)。开工率、竣工率考核得分根据总分×(1+项目数/全县项目数)作适当调整。在工业项目推进中已建立相应联系制度的加1分,在工业项目进度情况定期通报中排名前2名的每次加0.5分,后2名的每次扣0.5分;每落实一个当年工业准入拟落地项目的加1分;没有工业项目开工或竣工任务的乡镇,其该项得分按照全县该项基本分平均得分(不包括加分)的50%计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五)节能降耗(25分)。
参照六个沿江乡镇2010年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结果按比例折算。
(六)附加项目。
1、标准厂房建设。开工建设每完成3000平方米加2分;完工每完成3000平方米加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2、大企业大集团培育。所在乡镇新增工业销售产值超10亿元企业的,每家加2分;新增超5亿元企业的,每家加1分;当年新组建集团公司的,每家加0.5分。上塘、桥头、桥下、乌牛、沙头新增超1亿元企业的,每家加0.5分;新增超5000万元企业的,每家加0.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3、品牌和标准化建设。新增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中国出口名牌、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主导制订国家标准、浙江区域名牌、浙江省商标品牌专业基地、制定实施行业企业联盟标准被列入省块状产品质量提升计划的,每个加1分;新增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知名商号、浙江出口名牌、温州商标品牌专业基地、行业(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主导制订行业标准、AAAA级标准良好行为企业、省标准创新型企业的,每个加0.5分;新增温州知名商标、温州市政府质量奖、温州名牌、温州出口名牌、AAA级标准良好行为企业、主导制订地方标准、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每个加0.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4、国家、省、市扶持项目。新增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每1家加1.5分;新增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每项加1分;新增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项目、省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省级技术(研发)中心、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的,每项加0.5分;新增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市级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每项加0.3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5、技术改造项目。每新增一个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加0.5分,每新增一个市级技术改造项目另加0.3分,每新增一个省级技术改造项目另加0.5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6、上报各类报表、数据。每月及时上报乡镇企业报表的,加2 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济监测、企业调查,提供相关数据材料的,加2 分;及时直报工业项目直报的,加5分。
以上考核项目基本分为100分,没有说明的加分项目最高加分以该项目基本分为限,减分项目扣完为止。
三、奖励措施
按照考核总分高低,县政府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分别给予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并予以通报表彰。永嘉工业园区享受瓯北镇同等考核奖励,奖金作为各单位工作经费。对在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每人给予500元奖金。
四、组织领导
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责任制考核,是全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的一项重要专项考核。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县政府建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联系副主任和县经贸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经贸、财政、科技、统计、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
附件:1、2010年全社会工业性投资任务表
2、2010年全县工业项目建设任务表
附件1:
2010年全社会工业性投资任务分解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单 位 | 任务数 |
1 | 上塘镇 | 2.2 |
2 | 瓯北镇 | 15.8 |
3 | 桥头镇 | 1.7 |
4 | 桥下镇 | 2.8 |
5 | 乌牛镇 | 1 |
6 | 沙头镇 | 1.5 |
| 合 计 | 25 |
附件2:
2010年全县工业项目促开工促竣工任务表
单位:个
乡镇 | 2010年考核促开工项目数 | 2010年考核促竣工项目数 |
上塘 | 5 | 0 |
瓯北 | 28 | 18 |
桥头 | 2 | 14 |
桥下 | 29 | 8 |
乌牛 | 0 | 1 |
沙头 | 2 | 0 |
合计 | 66 | 41 |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9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