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2010年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嘉县2010年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
考核暂行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管理,确保实现“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阶段性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万元GDP能耗下降0.5%的新增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按照目标明确、职责明确、奖惩明确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的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政策导向、舆论监督、责任追究的作用,确保节能降耗工作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考核对象
(一)沿江六镇人民政府:上塘镇、瓯北镇(工业园区管委会)、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沙头镇;
(二)县级重点涉能部门: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统计局、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县电业局;
(三)重点用能企业(指年用能500吨标煤以上工业企业、年耗电超100万千瓦时的非工单位)。
三、考核内容
2010年节能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指标和工作职责,以及《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节能降耗攻坚行动的通知》(永政发〔2010〕90号)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节能目标责任书内容与本考核办法不相符的,以本考核办法为准。
四、考核方式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考核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年终集中考核的形式,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与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结果
考核计分,采用100分制。设“节能降耗目标”和“节能降耗措施”两个项目。考核结果分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4个等次。其中,考核分在90分(含,下同)以上且达到节能降耗目标的为超额完成等次,75分以上90分以下且达到节能降耗目标的为完成等次,60分以上75分以下且达到节能降耗目标的为基本完成等次,60分以下的为未完成等次(考核标准见附件)。
六、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重点涉能部门的评价考核结果经县政府审定后,报组织部门作为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和实绩,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于未完成任务的乡镇、部门和企业,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二)对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思路创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由县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并对重点乡镇、重点涉能部门给予10万元考核奖励,对重点用能单位给予5万元考核奖励。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将作为有关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优的重要条件。
(三)对考核等次为未完成的乡镇和部门,取消综合类评优评先资格。在考核结果公布一个月内,有关单位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依据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未能完成考核指标的重点用能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星评优资格,不予批准新建投资项目及新增工业用地,不予享受次年度各级政府的扶持政策。在考核结果公布1个月内,企业要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报县节能办和所在地乡镇政府。
(五)对节能降耗工作中存在瞒报、虚报、拒报情况的单位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七、督查工作
全面落实节能降耗督查制度。节能降耗数据分析组要及时、准确提供考核单位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节能降耗目标考核督导组开展专项督查活动,重点督查沿江六镇人民政府和九个重点涉能部门的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用能单位监管组负责重点用能企业督查。县府办、县节能办要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永嘉网》要开辟节能降耗专栏,公布工作动态。
八、其他事项
(一)未列入本办法考核对象的其它乡镇和部门,要积极抓好本乡镇、本领域的节能降耗工作,重视节能降耗组织领导,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节能法规政策,加强节能降耗管理,落实有效措施。公共机构节能,按照有关节能监管规定,由县级机关事务局制订节能考核体系纳入当年度县级机关和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各单位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计入当年度县级机关和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总分。
(三)本暂行办法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县节能办负责解释。
附件:
1.2010年沿江六镇人民政府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2.2010年县级重点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3.2010年工业类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4.2010年非工业类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5.2010年企业实施能效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计划表
6.2010年工业类重点用能企业名单
7.2010年非工业类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附件1
2010年沿江六镇人民政府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考核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30 | 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21%)得基本分3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1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10 | 加强对年耗电15万度企业节能管理和进入规模企业管理 | 完成企业进规管理任务得10分,每增(减)10%加(减)2分,加分不超过5分,减分至0分为止。 | ||
10 | 万元服务业增加值电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10%)得10分,降低率每增(减) 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减) 2分,最多加5分,减分至0分止。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4 | 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1.建立节能降耗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1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1分; 3.建立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网络,1分; 4.建立落实党政领导联系重点用能企业责任制,1分。 |
2 | 建立目标考核制度 | 1.制定考核办法,1分; 2.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1分。 | ||
3 |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1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1分; 2.定期组织节能知识方面的培训,1分。 | ||
2 | 分解和落实节能降耗目标 | 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企业,并签订年度节能责任书,2分。 | ||
政策法规 | 2 | 执行国家节能降耗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 1.根据有关节能降耗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或出台相关节能工作指导意见及政策,1分; 2.监督所属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1分。 | |
| 2 | 节能降耗奖励制度及专项资金 | 1.建立节能奖励制度, 1分; 2.落实节能专项资金,1分。 | |
节能降耗 管理 | 5 | 80%重点用能企业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 目标任务完成100%得5分,完成90%得5分,80%得4分,70%得3分。 | |
2 | 完善能源台帐 | 每检查一次得1分,加分不超过2分。 | ||
3 | 道路路灯改造 | 开展道路路灯改造,3分。 | ||
3 | 节能灯推广 | 举办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灯推广活动,3分。 | ||
3 | 农村节能工作 | 开展家电下乡等政策宣传活动效果明显, 3分。 | ||
5 | 用能企业完成能效审计 | 完成能效审计任务,5分。 | ||
5 | 指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 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5分。 | ||
5 | 上报节能降耗信息 |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 ||
4 | 加强和完善能源统计队伍 | 1.充实能源统计机构和人员,1分; 2.完善能源统计制度,1分; 3.按季上报服务业增加值及能耗电耗数据,2分。 | ||
小计 | 100 | |
附件2-1
2010年县级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县经济贸易局)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20 | 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21%)得基本分2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10 | 建立工业系统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5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5分。 |
节能 降耗 管理 | 10 |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2分;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2.举办财政补贴的节能灯推广活动3分; 3.定期组织节能知识方面的培训,2分。 | |
9 | 落实节能降耗工作政策、节能执法、目标分解 | 1.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出台相关节能工作意见,3分; 2.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3分; 3.目标分解到年耗能1000吨标煤企业,并签订年度节能责任书,3分。 | ||
12 | 重点用能企业完成目标任务 | 任务完成率100%得12分,完成90%得10分,80%得8分,70%得6分。 | ||
10 | 加强节能源头管理 | 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为10分,否则扣5分。 | ||
6 | 完成企业能效审计 | 完成任务得6分,每增(减)2家加(减) 1分,增减不超过4分。 | ||
8 | 节能示范单位和绿色企业创建 | 每完成1个节能示范单位得1分,最多得5分,创建绿色企业1家,得3分。 | ||
15 | 清洁生产审核 | 完成目标任务15家得15分,每增(减)1家加(减)1分,增减不超过5分。 | ||
小计 | 100 | |
附件2-2
2010年县级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县教育局)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40 | 教育系统电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8%)得基本分4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5 | 建立教育系统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3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分。 |
9 | 加强教育系统宣传教育 |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2分;2.在学校张贴节电标语或提示牌,2分; 3.举办以节约能源为主题的征文比赛,5分。 | ||
18 | 落实教育系统节能工作政策 | 1.建立教育系统能源消耗考核制度,出台并实施教育系统节能降耗具体的考核办法,10分; 2.每月公布教育系统各学校用电情况,8分。 | ||
节能管理 | 4 | 树立学校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典型 | 树立节能产品使用典型学校2个以上,4分。 | |
5 | 上报节能降耗信息 |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 ||
5 | 开展教育系统用电情况抽查 | 开展室内空调、电脑、照明等用电情况抽查5次以上,得5分。 | ||
10 | 各学校节能目标任务完成率 | 节电任务完成率100%得10分,完成90%得8分,80%得6分,60%得4分。 | ||
4 | 提供能耗基础计算资料 |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上年、本年度教育系统电耗数据得4分。 | ||
小计 | 100 | |
附件2-3
2010年县级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县规划建设局)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40 | 建筑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11%)得基本分4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1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8 | 建立建筑领域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1.建立节能节水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4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4分。 |
5 | 加强节能节水宣传教育 |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节水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2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 ||
10 | 落实节能节水工作政策 | 1.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领域实际制定出台相关节能节水工作意见,5分; 2.监督所属领域执行节能节水法律法规政策, 5分。 | ||
节能管理 | 10 | 节能示范单位建设 | 完成1个节能示范单位,10分。 | |
5 |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 ||
10 | 商品住宅和公共 建筑节能达标管理 | 确保100%的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达到节能50%的标准, 10分。 | ||
6 | 节水技术、产品推广 | 完成三项以上,6分。 | ||
6 | 提供能耗、水耗基础计算资料 |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得6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小计 | 100 | |
附件2-4
2010年县级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县交通局)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20 | 营运车辆人公里油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8%)得20分,降低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5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20 | 公路水路客运货运周转量增速 | 完成任务(增速达16%)得2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最多加5分;减分至0分为止。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8 | 建立交通领域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4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4分。 |
4 |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 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2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2分。 | ||
8 | 落实节能工作政策 | 1.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领域 实际制定出台相关节能工作意见,4分; 2.监督所属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4分。 | ||
5 | 上报节能降耗信息 |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 ||
15 | 交通营运车船年限(车龄、船龄)标准执行率 | 全部按规定执行得15分,完成80%得12分,60%得9分。 | ||
15 | 督促所属重点用能单位完成目标任务 | 任务完成率100%得15分,完成90%得14分,80%得12分,60%得9分。 | ||
5 | 配合做好交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企业)的节能、节水管理和节能降耗统计工作 |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得5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小计 | 100 | |
附件2-5
2010年县级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县卫生局)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40 | 卫生系统电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8%)得基本分40分,降低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1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5 | 建立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3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分。 |
8 | 加强公共节能宣传教育 | 1.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2分; 2.在医院张贴节电标语或提示牌,3分; 3.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 ||
18 | 落实卫生系统节能工作政策 | 1.建立卫生系统能源消耗考核制度,出台并实施卫生系统节能降耗具体的考核办法,12分; 2.每月公布卫生系统用电情况,5分。 | ||
节能管理 | 4 | 树立卫生系统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典型 | 树立卫生系统推广使用节能产品典型2个以上得4分。 | |
4 | 开展卫生系统用电情况抽查 | 开展室内空调、电脑、照明等用电情况抽查5次以上,得4分。 | ||
5 |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 ||
10 | 医院的节能目标任务完成率 | 节电任务完成率100%得10分,完成90%得8分,80%得6分,60%得4分。 | ||
6 | 提供能耗基础计算资料 |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上年、本年度卫生系统电耗数据得6分。 | ||
小计 | 100 | |
附件2-6
2010年县级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计分表
(县统计局)
考核项目 | 基本分 | 考核内容 | 评 分 标 准 |
节能 目标 | 10 |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目标得10分,完成目标的90%得9分,完成80%得8分,完成70%得7分,完成60%得6分,完成50%得5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每超额完成目标的10%加2分,最多加6分。 |
能源统计监测措施 | 5 | 组织领导 | 建立健全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5分。 |
10 | 加强对年耗电15万度企业节能管理和进入规模企业管理 | 完成企业进规管理任务得10分,每增(减)10%加(减)2分,加分不超过10分,减分至0分为止。 | |
15 | 完善能源生产消费统计指标体系 | 1.健全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等涵盖全社会生产、生活所需能源产品的统计指标体系,6分; 2.健全能源生产消费统计核算制度,补充能源供应部门缺乏所需能源产品数据资料,3分; 3.完善部门能源统计资料,3分; | |
15 | 完善能源监测体系 | 1.监测规模以上工业和重点企业能耗情况,3分; 2.监测高耗能工业企业节能降耗情况,2分; 3.监测落后生产力淘汰情况,2分; 4.监测新投产企业节能情况,2分; 5.监测节能技术和建筑节能材料使用情况,2分; 6.监测能源品种结构变化情况,2分; 7.监测分产业的节能降耗情况,2分。 | |
35 | 完善GDP能耗指标公告和预警制度 | 1. 每月要向县节能办及时提供用能单位的产值能耗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产值能耗指标不降反升的用能单位名单,11分; 2.每季提供沿江六镇考核指标的完成数据(包括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服务业电耗、规上产值电耗增速等考核指标)以及相关指标不降反升的乡镇名单,8分; 3、每季提供全县能源供需情况,8分; 4.每季提供全县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等指标,8分。 | |
10 | 认真做好能源统计基础工作 | 1.加强能源统计基础建设,设置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和配备相应工作人员,3分; 2.成立能源统计监测办公室,3分; 3.做好能源统计监测业务培训工作,4分; | |
小计 | 100 | | |
附件2-7
2010年县级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40 | 宾馆(星级饭店)万元营业额能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8%)得基本分4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1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8 | 建立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4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4分。 |
5 |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 开展经常性节能节水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2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 ||
8 | 落实节能工作政策 | 1.根据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出台相关节能工作意见,4分; 2.监督所属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政策,4分。 | ||
节能管理 | 5 |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 |
10 | 节能技术、产品推广 | 新建等级宾馆、饭店在空气调节和照明上采用节能设备率100%得10分,90%得8分,80%得5分。 | ||
10 | 宾馆、饭店等用电情况抽查 | 开展空调、电脑、照明等用电情况抽查5次以上,得10分。 | ||
8 | 督促所属重点用能单位完成目标任务 | 任务完成率100%得8分,完成90%得6分,80%得4分。 | ||
6 | 负责宾馆、旅游行业重点用能单位(企业)的节能、节水管理和能源消耗统计 |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得6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5分,扣完为止。 | ||
小计 | 100 | |
附件2-8
2010年县级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40 | 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电耗、油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8%)得基本分30分,油耗降低率5%得10分,降低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各项加分最多加1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5 |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3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2分。 |
4 | 加强公共节能宣传教育 | 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1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 ||
20 | 落实公共节能工作政策 | 1.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耗考核制度,出台并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节能降耗具体的考核办法,15分; 2.每月公布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用电情况,5分。 | ||
节能管理 | 5 | 树立公共机构节能典型 | 树立公共机构节能典型2个以上得5分。 | |
5 | 开展公共机构用电情况抽查 | 开展室内空调、电脑、照明等用电情况抽查10次以上,得5分。 | ||
5 |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 ||
10 | 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机关节能目标任务完成率 | 节电、节油任务完成率100%得10分,完成90%得8分,80%得6分,60%得4分。 | ||
6 | 提供能耗基础计算资料 | 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得6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小计 | 100 | |
附件2-9
2010年县级涉能部门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县电业局)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40 | 线损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至6.5 %以下)得基本分40分,每多降0.1百分点计分累加1分,最多加1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8 | 建立供电系统节能工作协调机制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职人员,4分;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4分。 |
5 | 加强节能宣传教育 | 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2分;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3分。 | ||
节能管理 | 6 | 电网建设 | 完成年度电网建设计划,6分。 | |
6 | 新农村电气化达标工作 | 通过新农村电气化县创建和验收,6分。 | ||
8 | 自然人工业用电户清理工作 | 把属于工业用电大户的自然人报装户名转为工业企业,完成工作任务的得8分。 | ||
12 | 有序用电管理 | 1.积极落实县政府提出的限电、停电措施 8分; 2.制定有序用电的应急预案, 合理安排企业轮休,减少柴油发电,4分。 | ||
5 | 节能降耗信息上报 | 上报信息5件以上,5分。 | ||
10 | 提供能耗基础计算资料 | 1.每月向县政府提供全社会用电情况监测分析5分,每少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及时向节能办提供完整的统计数据得5分,每少完成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小计 | 100 | |
附件3
2010年工业类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50 | 万元产值能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25%)得50分,降低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2分,最多加1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10 | 节能工作组织 和领导 | 1.建立由企业法人代表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得2分; 2.企业节能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并有效开展工作得2分; 3.制定节能管理办法,并予以实施得2分; 4.年初有计划目标得2分,年终有总结得2分。 |
节能管理 | 18 | 节能技术开发 和推广情况 | 1.没有应淘汰的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或按规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得5分; 2.安排节能资金,采取节能新技术和先进工艺实施节能技改,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得5分; 3.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得4分,通过省市验收得4分。 | |
7 | 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1.贯彻执行《节能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得3分; 2.执行主要产品能耗定额和限额得4分。 | ||
15 | 节能管理工作 执行情况 | 1.设立专职统计人员得2分; 2.建立能源统计台帐按时保质保量报送能源统计报表得7分;报表上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每发现一次虚报或漏报扣3分,扣完为止; 3.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得3分; 4.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得3分。 | ||
小计 | 100 | |
附件4
2010年非工业类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
考核计分表
考核 项目 | 基本分 | 考 核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
节能 降耗 目标 | 50 | 万元营业额电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责任目标(降低率15%)得50分,降低率每增1个百分点计分累加2分,最多加10分;未完成则不得分。 | |
节 能 降 耗 措 施 | 组织领导 | 12 | 节能工作组织 和领导 | 1.建立由单位负责人挂帅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研究部署企业节能工作得3分; 2.单位有能源管理员,并有效开展工作得3分; 3.年初有计划目标得3分,年终有总结得3分。 |
节能管理 | 13 | 采用节能技术情况 | 1.没有应淘汰的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或按规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得3分; 2.安排节能资金,采取节能新技术和先进工艺实施节能技改,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得10分。 | |
12 | 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 1.贯彻执行《节能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得2分; 2.执行单位电耗不超过《温州市产业能效指南-非工领域能效指南》中的能耗,要在目标值以内得10分,超过目标值为节能不合格单位。 | ||
13 | 节能管理工作 执行情况 | 1.设立专职统计人员得3分; 2.每月按时向县节能降耗办公室报送《永嘉县非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月报表》得7分,报表上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每发现一次虚报或漏报扣3分,扣完为止; 3.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得3分。 |
附件5
2010年企业实施能效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名单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组 织 | 实 施 单 位 | 项目内容 |
1 | 能效审计12家 | 委托有资质的能源审计中介机构实施 | 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瓯北) | 能效审计是一套集企业能源系统审核分析、用能机制考察和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核算评价为一体的科学方法 |
奥康鞋业制造有限公司(瓯北) | ||||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瓯北) | ||||
温州博德真空镀铝有限公司(瓯北) | ||||
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瓯北) | ||||
伯特利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瓯北) | ||||
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瓯北) | ||||
浙江楠溪江啤酒有限公司(上塘) | ||||
温州长城拉链集团有限公司(桥头) | ||||
奇特乐集团有限公司(桥下) | ||||
浙江东蒙制衣有限公司(乌牛) | ||||
浙江七屿纸业有限公司(沙头) | ||||
2 | 1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示范工作 | 县经贸局、县环保局、属地乡镇 | 浙江鲍斯高服饰有限公司(瓯北) | 清洁生产是一种节能、省料、减污健康的现代和谐生产方法。 |
日泰集团有限公司(瓯北) | ||||
浙江罗夫罗伦服饰有限公司(瓯北) | ||||
伯特利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瓯北) | ||||
大众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瓯北) | ||||
永嘉县开天饰品有限公司(瓯北) | ||||
永嘉县成达毛绒制品有限公司(瓯北) | ||||
永嘉县峙口纸品厂(上塘) | ||||
永嘉县利民纸业有限公司(上塘) | ||||
永嘉县鑫鑫纸业有限公司(上塘) | ||||
温州开诚机械有限公司(上塘) | ||||
浙江献忠拉链实业有限公司(桥头) | ||||
海星海事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乌牛) | ||||
温州华夏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桥下) | ||||
温州菲奥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沙头) |
附件6
2010年工业类重点用能企业名单(72家)
一、上塘镇(15家):
温州市开诚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楠溪江啤酒有限公司、永嘉县峙口纸品厂、永嘉县鑫鑫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永丰造纸厂、永嘉县长城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长源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光明造纸厂、永嘉县长虹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穗丰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红岩制砖有限公司、永嘉县神奇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腾达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永泰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振川造纸厂
二、瓯北镇(32家)
浙江科一合成革有限公司、温州博德真空镀铝有限公司、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斯多纳集团有限公司、良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成达毛绒制品有限公司、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红黄蓝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罗夫罗伦服饰有限公司、伯特利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鲍斯高服饰有限公司、蜘蛛王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县大洁服装洗涤有限公司、永嘉县兰开铸造有限公司、开维喜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东部琦人服饰有限公司、永嘉县环球机械厂、宣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县曙光铸业有限公司、浙江超达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巨春鞋业有限公司、永嘉县富林鞋材有限公司、浙江人一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永嘉县远洋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胜利铸造有限公司、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瓯北自来水厂、温州科博机械有限公司、浙江铸诚机械有限公司、温州固伦冷轧带钢有限公司
三、桥头镇(7家)
永嘉县利瑞达织带实业有限公司、温州长城拉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宏辉拉链有限公司、浙江巨象树脂化纤有限公司、永嘉县中大有机玻璃制品厂、永嘉县东大合成化工有限公司、温州市利顺钮扣有限公司
四、桥下镇(6家)
永嘉县中正铸造有限公司、永嘉县金星造纸厂、凯奇集团有限公司、永嘉县迈理欣服装有限公司、浙江拓新铸造有限公司、奇特乐集团有限公司
五、乌牛镇(3家)
永嘉县永乐机械锻件厂、浙江东蒙制衣有限公司、永嘉县三虎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六、沙头镇(7家)
浙江鸿发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日鑫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东胜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天意纸业有限公司、永嘉县润达铸业有限公司、浙江七屿纸业有限公司、浙江新塬实业有限公司
七、西溪乡(1家)
浙江工力阀门铸造有限公司
八、大若岩镇(1家)
永嘉县农丰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7
2010年非工业类重点用能单位名单(9家)
永嘉县瓯北自来水有限公司(瓯北)
人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瓯北)
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瓯北)
永嘉县锦江大酒店(瓯北)
永嘉县伟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瓯北)
永嘉县钱塘世纪大酒店有限公司(上塘)
永嘉县自来水厂(上塘)
永嘉宾馆(上塘)
永嘉县人民医院(上塘)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8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