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部门:
《永嘉县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嘉县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特种设备在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促进作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修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质监局全面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实施方案》(温政办〔2009〕185号)和平安永嘉建设的总体要求,现就全面推进落实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乡镇、各有关部门网格化监管模式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全过程安全监管,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常态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宣传教育、排查治理、监督执法,指导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组织体系、安全制度体系、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和安全经费保障体系,到2010年底,全县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全面实现“五主动、六有证、七落实”的目标。“五主动”即:主动办理设备登记,主动开展隐患排查,主动办理申报定期检验,主动办理设备注销,主动报告事故发生;“六有证”即:设备生产单位有证,设备本体合格有证,设备使用有证,检验合格有证,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有证;“七落实”即: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人员责任落实,设备维护管理制度落实,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工作落实,安全节能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应急和处理制度落实,接受特监部门依法监察工作落实。确保全县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制造(含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完成率达到98%以上;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确保不突破事故控制指标,确保不出现事故漏报、瞒报现象,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第一阶段:排查与动员阶段(2010年至2010年5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研究部署辖区(部门)内特种设备使用及安全状况排查动员工作,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自查(附件),组织开展对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排查,调查核实各单位现有的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状况。自查和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特种设备是否登记注册,是否及时申请定期检验,是否存在超期使用的情况;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使用单位管理机构是否落实,有否配置管理人员(是否持证),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设备台帐及各类巡查记录是否齐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及时,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和演练等内容。
在排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本辖区(部门)内特种设备、持证人员和隐患台帐,并及时与县质监局沟通核实,着力解决底数不实、数据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2010年6月至2010年10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全面治理排查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对经限期整改而逾期不改的,移交给县质监局。县质监局要根据上报的排查问题和隐患,逐一登记,逐一治理,建档立卷,闭环管理,并按规定报送有关信息。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公正执法,严加处理特种设备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1月至12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组织自查,自查情况于2010年11月5日前报送县安委办,抄送县质监局。在此基础上,由县安委办适时组织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成立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全面落实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最重要、最关键、最基础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将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顺利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推进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为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保障,加快建立起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网格化监管模式。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层层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岗位责任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线管理的要求,建立特种设备、持证人员和隐患台帐,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时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日常安全监察工作,要加强重点监控单位(设备、场所)的监控,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检查,开展执法活动消除特种设备隐患。县安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对重大隐患要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治理、联合执法等措施,确保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三)加强管理,分类指导。对原有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要及时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和引导工作,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存在隐患较多、差距较大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开展个别指导,帮助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达到规范要求;对确属历史性隐患,整改难度大的设备,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技术指导并责令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尽快实施整改;对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整改不落实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采取联合执法措施,责令其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建章立制,力求长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完善推进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引导、排查、治理、执法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常态管理机制,建立工作制度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引导并督促使用单位自觉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宣传《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严重忽视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扩大行动影响面,提升行动的震慑效果;要有针对性地召集隐患普遍存在的行业、检验隐患突出的企业、事故隐患风险性大的重点监控设备企业法人、负责人专题会议,以会代训,提高企业管理层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要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通过事故现场会议、参观等形式及事故分析、事故处理宣传,使企业负责人深刻体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要加强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技术培训,提高企业领导层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依法从业、按章操作的意识。
附件:永嘉县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表
附件:
永嘉县特种设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表
自查 情况 | 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 |
地址: | ||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 |
自 查 项 目 | 自 查 结 果 | |
1.是否还有未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 | □全部登记 □部分未登记 | |
2.是否在定期检验时间到期前30日内申请检测 | □有申请 □还没申请 | |
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岗位均持证 □部分人员无证 | |
4.是否已经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 □已制定 □未建立 | |
5.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 □建立并有专人管 □不全面或没有 | |
6.是否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 □有开展 □没有 | |
7.是否已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 □有 □没有 | |
自纠措施: □ 本单位均能按照规定合法使用特种设备,今后将继续加强管理。 □ 通过自查发现存在不法使用特种设备之处,特整改如下: 1.对于未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本单位将在( )个工作日内,办理注册手续; 2.对于将到定检时间的特种设备,本单位将在( )个工作日内,联系特检中心; 3.对于操作和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的,本单位立即派人报名学习; 4.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等未建立的,本单位将在( )个工作日内制定。 日 期: 年 月 日 | ||
乡(镇)安全监察中队、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日 期: 年 月 日 |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6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