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桥下镇政府: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工作的通知》(温政办〔2009〕号)和桥下镇宅基地整理进展情况,县政府于2009年11月22日组织验收组对桥下镇下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和初步验收。经验收组核定,该项目已完工并经永嘉县为民土地勘测服务中心实地勘测后认定实际新垦耕地(旱地)面积1.2685公顷(计19.03亩),其中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1.1748公顷(计17.62亩),林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0.0937公顷(计1.41亩),新垦耕地质量符合旱地标准要求(具体验收意见附后)。县人民政府同意验收组意见,予以通过初级验收,并请桥下镇人民政府督促耕地开垦项目业主按验收组提出的意见做好整改完善,使开垦项目早日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件:桥下镇下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通过县级初验意见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关于桥下镇下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
通过县级初验意见
根据桥下镇人民政府的申请,2009年11月22日由县府办牵头组织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以及统计局等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桥下镇下斜村宅基地整理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验收,经过验收组的实地较核、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形成县级初步验收意见如下:
该项目经温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立项,项目工程竣工完成后,经永嘉县为民土地勘测服务中心实地勘测,实际新增垦造耕地面积为1.2685公顷(计19.03亩),其中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1.1748公顷(计17.62亩),林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0.0937公顷(计1.41亩)根据永嘉县国土资源局上报的竣工验收材料,经验收组评议,认为以上两个宅基地整理项目操作程序基本规范,工程施工基本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新垦造耕地布局基本合理、机耕路通达、土层厚度符合要求、土坎较为结实,质量符合旱地和水田标准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县级初步验收,并按验收组以下意见做好整改完善。
验收组建议:1、完善项目灌溉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满足项目各区域灌排要求,田块内侧需挖掘排水沟,以利于水土保持;2、加强项目整理后管理,做好项目新造耕地的土壤改良、培植肥力,提高耕地质量,发挥新造耕地的效益;3、部分田块土坎要进一步夯实,做好维护;4、项目区内少许碎石需要清理干净。5、通项目道路及项目中的步行道继续整改,整改必须到位,并做好养护。
主题词:城乡建设 耕地开垦 验收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9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