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永嘉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成
永嘉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县消防大队组建,主要领导由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担任。在保持原有应急管理工作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抗旱、公共卫生、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将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二、工作职责
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作机制,组织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现场工作机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应急救援任务。
三、操作程序
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特点以及处置方法,上报县政府及时调动各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全力配合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
四、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由县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为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必需的设备、物资保障。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7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