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建设项目“双百攻坚”活动的精神,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健全完善项目监管制度、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加强重点环节监督,加大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力度,规范建设市场行为,全面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工作,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有序开展。
二、工作内容
本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将突出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一)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是否健全项目决策机制,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勘探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统一进入县招投标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或采购,监管机制是否完善,评标方法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存在标段划分过细、项目暂定价过多、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工程中标后履约情况是否到位。
(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项目是否存在超预算、超概算情况。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永嘉县重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审查管理办法》、《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从严控制工作管理费用。工程款的申请、拨付、结算是否严格按规定执行。内审和合同管理工作是否严格。
(四)工程质量、进度完成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健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和保证体系,积极按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和项目建设总体计划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是否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国家强制性标准以及设计标准。
(五)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情况。主要检查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即是否存在验收不合格就投入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等;检查工程结算报送情况、财政部门审核情况、剩余工程款拨付情况、竣工决算审计及审批情况等。
(六)工程廉政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有否严格落实《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廉政保障工作实施意见》,是否建立并落实项目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对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警示教育。
(七)存在问题的纠正整改情况。监督检查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是否按照《永嘉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否予以纠正整改,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八)相关部门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情况。监督检查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和单位是否改进工作作风,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影响项目建设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方法
列入本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的项目范围为2010年我县在建或竣工的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关系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本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将与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与县开展建设项目“双百攻坚”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综合协调、督促落实、责任追究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
本次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监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全县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以及主管部门都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作梳理好各种台帐资料以备检查。9月下旬开始,县监察局将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资管办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重点监察活动,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名单另定)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调查谈话、暗访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专项监察。县监察局将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执法监察结果运用,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总体评价,并视情在全县发文通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工作推进慢、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将对项目业主单位、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提醒谈话和责任追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执行合同不到位及其他违规行为,将由行政主管部门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性质严重的予以通报并记不良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领导。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执法监察,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安排,认真配合开展专项监察活动,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为确保这项活动顺利开展,县里决定成立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执法监察活动领导小组,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季健中为组长,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麻久燎、县发改局副局长金叶森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金志敏、县财政局徐忠诚、县审计局夏尧来、县规划建设局周成钿、县交通局叶圣敏、县水利局蒋小浦、县资管办潘康容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金志敏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从建立和完善工程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程序入手,针对重要区域和关键环节,建立科学决策、管理严格、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切实承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据职责要求,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资管办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监督责任,针对项目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加大工作督查落实力度,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项目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对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性质严重或带来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围绕营造良好的工程建设氛围,积极利用宣传栏、标语、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府投资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成功经验、做法,通过召开典型腐败案件分析会、报告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要采取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6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