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开展品牌指导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
永嘉县开展品牌指导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县品牌战略的实施,有效提升品牌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转型升级中的重大作用,根据《温州市开展品牌指导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县全面推行品牌指导站建设。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市场主体和地方品牌建设为宗旨,以“精干、专业、务实、高效”为原则,坚持软硬件建设一起抓,全力推进全县品牌指导站建设,为全面构建基层品牌服务体制、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品牌指导站”为依托,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型,不断提高行政指导和服务水平,着力于现状,既要做好经济强镇、各中心镇品牌相关工作,又要做好农业、服务业及新兴产业特色的创牌服务工作。到2013年12月底,在我县各管委会、经济强镇以及具有农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特色的中心镇,全面建设成立品牌指导站,并开展工作,营造我县辖区企业良好的创牌环境。
三、指导站建设机构、人员和组成标准
1、组建单位:由管委会、镇政府牵头,经贸、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以及证明商标、区域名牌管理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等组织参与。
2、指导站的组成人员:指导站站长由管委会或镇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经贸、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派员参与,工作人员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3、经费:管委会、镇政府提供开展工作所必需的专项经费。
4、基础设施:管委会、镇政府提供专门办公场所,配备开展工作必要的办公用具。
5、制度建设:一是商标五书制度,包括《申请商标注册建议书》、《争创驰(著)名商标建议书》、《商标规范使用提示书》、《商标违规使用警示书》、《商标维权保护联系书》等五书;二是商标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注册商标库、境外注册商标库、驰(著)名商标库、闲置商标库等;三是商标及品牌培育制度;四是品牌保护联系人制度;五是考核奖惩制度。
四、品牌指导站的工作职责
1、制订区域商标及品牌发展规划。
2、建立辖区商标及品牌档案,做好辖区企业商标及品牌的后续服务工作。
3、指导企业运用商标战略争创自主品牌,协助企业在培育、申报县名牌商标、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以及省级、国家级名牌农产品;温州市出口名牌产品、浙江省出口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产品提供服务。
4、帮助企业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5、做好商标与品牌政策法律宣传及相关知识的业务培训。
6、与各地优秀品牌咨询机构、商标代理服务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加强对外交流,为辖区企业创牌提供便捷的服务。
7、开展调查研究,做好辖区闲置商标的转让与再利用,盘活商标资源。
8、完成政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创建步骤和要求
(一)创建计划。
1、2011年6月份前,建立瓯北品牌指导站,以示范性的标准规范,并开始正常的运作。
2、2011年10月份前,在建成瓯北品牌指导站的基础上,继续组建桥头与桥下二个品牌指导站,并开始运作。
3、2011年12月份前,在前三个品牌指导站的基础上,在岩头建立一个具有农业、服务业特色的品牌服务站,并开始运作。
4、2013年12月份前,在永嘉县各中心镇全面建立品牌指导站,同时充分发挥指导站的功能,使之成为商标工作社会化的前沿,品牌知识普及理念提升的窗口,实施品牌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科学阵地。
(二)按照发展一批,巩固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分步推进品牌指导站建设。
1、发展一批:有建指导站任务的经济强镇,要抓紧时间,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创建计划,尽快建立品牌指导站,并开展工作;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区域名牌管理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选点建设。
2、巩固一批:各单位要在已建指导站的基础上,积累经验,以示范性指导站作为典型,规范运作,巩固成绩。各单位要从落实指导站工作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入手,扎实开展指导站工作,确保指导站名符其实。
3、提升一批:各单位要加强指导,完善品牌指导站软硬件设置,丰富指导站活动,强化指导功能。按照硬件建设到位、软件建设一流、工作实绩显著的要求,提升完善,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性指导站。
(三)工作要求。
开展品牌指导站建设,是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是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沟通协调,积极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而努力。
主题词:商标 品牌指导站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9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