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上塘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城“十小”行业百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县城“十小”行业百日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巩固我县“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菜场、小音像店、小美容美发店、小客运、小液化气供应点”(以下简称“十小”行业)整规成果,根据《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三县三城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永委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治劣与扶优相结合,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通过一百天的专项整治,使我县的“十小”行业三年整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确保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二)具体目标
1.“十小”行业管理全面达到行业标准规范要求,行业证照齐全,持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经营场所室外匾额、广告用语规范,外立面整洁完好,无油垢、无乱涂写、无吊挂等。
3.污水、油烟、固废按规定排放,无扰民现象。
4.道路街面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店外无搭建供水池、台,无擅自搭建摆各种摊、蓬、亭、架、煤饼炉等占道现象。
5.经营场所建有卫生管理制度和台账、产品索证记录、进货台账、出厂记录齐全,有不合格产品销毁记录;不销售“三无”变质产品,落实控烟规定。
6.特殊行业的管理符合有关规定。小浴室、小足浴、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行业整规的牵头部门负责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3月21日—4月10日)。各牵头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对所牵头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规后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达到“十小”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和浙江省卫生县城创建标准要求,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产品或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二)联合整治阶段(4月11日—4月30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集中整治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行业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1日-6月30日)。各行业整规的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隐患;要总结管理经验,制定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我县省级卫生县城的顺利创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十小”行业专项整治是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任务,强化责任,安排精干力量抓好整治工作。要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将“十小”整规和整个行业的规范工作相结合,加大管理力度,力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承担牵头行业的专项整治任务,涉及其他部门管理的要督促企业抓好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主动联系相关部门或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开展联合整治。
(三)加强成效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十小”整规工作的宣传。要坚持造势、升温、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始终保持舆论强势,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典型报道和成效宣传,从正面反映整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采取多种生动活泼、形式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为整规工作的深入开展大造声势,以形成业主支持、社会关心、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主题词:卫生 “十小”△ 方案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5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