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基层药品安全工作,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温州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温政办〔2011〕118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巩固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为基础,以提高基层用药安全水平为目标,通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的创建,促进基层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步骤
按照“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常态管理”的工作思路,创建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2011年)。组织调研,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创建工作。确定大若岩镇、碧莲镇、北城街道和东瓯街道为创建试点单位,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确定第二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试点单位。
(三)常态化管理阶段(2013年以后)。在全面完成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任务的基础上,对前期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巩固创建成果,建立和完善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常态化管理的日常管理制度和每四年参加一次复评的机制。
三、申报与评定
(一)申报条件。申报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辖区内连续3年以上没有发生过重大药品安全质量事故(包括没有发生过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重大违法案件);
2.落实镇(街道)药品监督机构、场所、人员,健全行政(村)信息监督员网络,落实工作经费;
3.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
(二)申报程序。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申报,由符合申报条件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申报表》(附件1),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考核验收。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和考核标准,形成自查报告,于每年10月底前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验收。
(四)审核公示。由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并经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后,报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予以命名表彰。如发现示范镇(街道)发生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质量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的,予以取消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网络,强化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体制,有计划、分层级开展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1〕118号)的有关要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平安考核计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逐一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项目标的责任主体和参与单位。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农村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擅自加价销售药品的行为。县经贸局负责配合、协助搞好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财政扶持力度。县卫生局要配合抓好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县工商局负责查处虚假药品广告,打击药品经营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通过试点示范,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社区药学服务,普及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要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药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及时报道宣传创建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客观曝光违法案件,形成健康的社会氛围与和谐的监管环境。
(四)扎实创建,注重实效。创建活动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不搞形式主义,确保不走过场;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创建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现场指导、稳步推进。要及时总结推广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的成功经验,同时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做到边创建边巩固,促进创建工作全面提升。
附件:1.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申报表
2.永嘉县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3.永嘉县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考核验收标准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申报表
创建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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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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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现有 基础简介 (800字以内) |
(可另附页) | |||||||
创建工作 总体安排 | 创建工作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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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领导 机构参加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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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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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创建工作 完成时间 | 年 月 | 计划申请创建工作验收时间 | 年 月 | |||||
所在地县(市、区)药品安全 示范建设领导 小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章) | |||||||
市药品安全 示范建设领导 小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章) | |||||||
附件2
永嘉县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郑小小
副组长:朱旭东(县府办)
郑 力(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成 员:吴德安(县发改局)
叶长志(县经贸局)
徐忠诚(县财政局)
潘德朔(县卫生局)
徐柏东(县工商局)
徐聪男(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徐聪男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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