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嘉县低产林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
通 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低产林改造项目验收办法》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永嘉县低产林改造项目验收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和低产林改造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12〕51号)和《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和低产林改造项目有关政策的通知》(永政发〔2012〕171号)精神,加强对低产林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林业生态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验收对象
2012年由县政府立项,经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实施的低产林改造项目。
二、验收内容
包括低产林改造的面积、树种、成活率、保存率等造林作业实施情况;种植后的抚育管理和植被复绿情况。
三、验收标准
(一)低产林改造项目所在山场土层深厚,相对集中连片,坡度低于25度,不属于生态公益林地;
(二)山顶保留帽状原始植被,垦复地保留一定数量生长良好的林木,垦复后符合经济林种植条件。
(三)林地垦复后及时造林绿化,第一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当年苗木成活率低于85%的需补植,成活率误差允许±5%;第二年苗木保存率达到80%以上;第三年苗木长势良好,有正常的管护措施,允许林下套种矮杆作物。
(四)苗木规格
新造林中Ⅰ级苗木占90%以上,Ⅰ、Ⅱ级苗木(Ⅰ、Ⅱ级苗木以国家苗木质量分级为准)达到100%;苗木良种率达到80%以上。
(五)各树种栽植规格标准
树种 | 苗木 | 造林标准 | ||
造林密度(M) | 株数/亩 | 成活率 | ||
杨梅 | 嫁接苗 | 5×6 | 20-30 | ≥85% |
茶叶 | 良种 | 1.2×0.3 | 2800-3000 | ≥85% |
油茶 | 良种 | 2×3 | 60-100 | ≥85% |
厚朴 | 良种 | 2×2 | 75-111 | ≥85% |
桃 | 良种 | 4×4 | 30-55 | ≥85% |
梅 | 良种 | 4×4 | 40-60 | ≥85% |
四、验收程序
(一)提出申请。各镇(街道)根据低改造林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对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复绿等指标自查合格的,向县林业局提出验收的书面申请。
(二)现场查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镇(街道)提出的申请,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到实地勘查:
1.核实面积。采用原项目位置图进行实地核对。当实地与位置图核对基本一致时,利用GPS进行实地面积求算,验收结果以求算面积为准;当实地与项目位置图核对有明显出入时,说明变更理由,并由验收组决定是否列入验收范围。
2.核实成活率。造林成活率调查随机抽取每宗地块从下至上每隔2-3行,调查1行,每行调查20-30株,每宗地块调查3-5行(约150株)。如每穴株数或每穴保存株数多于一株,均按一株计算,求算成活率(即保存株数÷造林株数=成活率)。
3.核实苗木质量。采取样地调查方法,现场调查造林树种苗木高度、地径和购置良种苗木的依据资料,认定苗木质量合格情况。
4.核实抚育管理。采取样地调查方法,现场调查新造林抚育管理时间、次数和质量,认定调查小班抚育管理是否合格。
5.具体验收事项件附表1、附表2。
五、综合评定
验收组根据各项指标的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需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综合评分合格的上报县政府低产林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并列入项目专项补助。
附件:1.永嘉县低产林改造验收证
2.永嘉县低产林改造管理抚育验收证
附件1
永嘉县低产林改造验收证
( 年度)
镇(街道) 村 山场 低改项目名称 ,造林时间: ,验收成活率 。 申报面积: 亩,验收面积 亩,申报栽植树种 ,验收树种 。
序号 | 评分内容 | 标准分 | 镇(街道) 自查分 | 验收分 | 备注 | |
1 | 地块平缓、整体坡度在25度以下、水土保持良好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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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层深厚、集中连片、通路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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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顶保留植被“带帽”、垦复地块有一定的块状或散生大树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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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面积、树种与申请一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永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jiaxian/20210529/11729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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