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永嘉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7—2020年)
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2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16〕130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乡村教师(包括全县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具体学校详见附件)队伍建设,推进城乡均衡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明显改善,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教师待遇保障到位,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建立健全“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努力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举措
(一)加强师德建设。一是增强乡村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健全学习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促进乡村教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切实加强乡村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三是开展多形式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坚持培育师德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事迹,引导广大乡村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四是切实加强教师家访工作,尤其要突出对留守儿童家庭的家访,增强教育和教师的责任。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与奖惩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师德建设年度检查制度,及时发现查处违反师德规范行为。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为不合格,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骨干教师评选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二)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一是组织实施乡村教师招聘专项计划,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从事乡村教育,有效补充乡村教师队伍并优化结构。二是鼓励支持特级教师、名师、高级职称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对到乡村学校支教1学年及以上的退休或已完成交流任务的特级教师、名师、高级职称教师,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交通差旅费用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由县教育局统一购买)等。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一是继续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农村教师特岗津贴和农村教师生活补助金制度,切实保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二是乡镇及以下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支教教师)一律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乡镇工作补贴不得冲抵原已享受的津贴。三是通过生均经费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乡村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人均年收入应达到当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上。四是不断改善农村学校教职工居住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职工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加快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乡镇规模较大的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配建适量的教师周转宿舍,满足在职教师住校工作需要。五是关心乡村教师身心发展,乡村教师与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医疗待遇,身体健康检查参照当地公务员标准,所需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六是加强对乡村教师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县与乡镇(街道)要在春节、教师节等重大节日,定期开展走访、慰问乡村教师工作,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加大特困教师救助力度。支持县、乡镇(街道)、学校等各层次教育基金会建立联动救助特困教师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捐助乡村教师帮扶资金。七是在乡村学校从教10周年(含)以上的乡村教师,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四)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一是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等小规模学校的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县编委办和县财政局备案。要在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的基础上,通过校际兼课走教、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聘用一年以上代课教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二是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的寄宿生管理经费按每学期生均一定标准核算,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编内在职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外的劳务费支出及其他公用支出。三是对于一年内的临时代课或见习教师,县财政局应按其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办教师年工资收入的60%标准计算缺编经费,列入年初经费预算。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总体平衡,对中小学校副高级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在县域范围内进行调控。原则上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通过率不低于城镇学校。对在乡村学校任教时间较长的教师,在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时应适当倾斜照顾。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充分体现乡村教师的特点,对课题和论文不作刚性要求。为鼓励乡村教师一专多能,对承担2门及以上学科教学任务的乡村教师,允许按全科学科申报晋升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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