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嘉县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理顺并构建“责、权、利”一致的公有住房管理体制,建立公有住房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公有住房的失管、漏管和错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关于加强直管公有住房产业产权管理的通知》(温房字〔2004〕36号)、《直管公有住房租赁管理若干规定》(温房字〔2009〕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永嘉实际,制定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县住建局负责直管公有住房经营、使用,应当加强对直管公有住房租赁、经营、安全、维修等日常管理,确保公有住房安全正常使用。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全县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房改工作,应当做好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
第三条 县级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经营、使用,应当加强对自管公有住房租赁、经营、安全、维修等日常管理,确保自管公有住房安全正常使用。
第四条 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的处置由主管部门签署处置意见,经县财政局(国资办)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第五条 公有住房一律按建筑面积计算,公用部分根据产权和使用情况合理分摊计算。
第二章 产权登记
第六条 公有住房产业都应进行产权登记。由各单位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各单位都应建立公有住房产籍资料档案。要以现有公有住房租赁档案为基础,补充产权登记资料(产权证、产权来源资料等),一个产权证中的公有住房有两户(含两户)以上承租户的,有关产籍资料应存放在一个档案中。
第七条 完善管理政策,确保公有非住宅房屋不流失。各单位应加强对公有非住宅房屋特别是经营性公有非住宅的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应加强对全县公有非住宅房屋生产、经营、使用工作的协同管理。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公有非住宅房屋承租的历史沿革,区分不同情况,逐步将公有非住宅房屋纳入市场化经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八条 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公有住房产业产权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对本单位公有住房要规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的巡查,并及时做好公有住房动态管理的上报工作,若责任制未建立或落实不力,造成公有住房产业失管、漏管、人为流失等情形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各单位在公有住房产业产权管理中若遇到具体问题,应及时与县住建局联系、沟通。县住建局要认真做好公有住房产业产权管理的指导工作,并负责与有关单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协调,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 公有住房出售和出租
第十条 公有住房除本办法规定不予出售的外,均可向职工出售,新拆建的公有住房和腾退的存量公有住房,不再安排新的承租户。
第十一条 下列公有住房不列入房改出售范围:
(一)宜于改造营业用的临街住房;
(二)产权不清,权属未定的;
(三)非住宅用房中的零星住房;
(四)县政府认为不宜出售的其他住房;
第十二条 购买公有住房以符合房改条件的承租人为优先购房人,且公有住房承租人应是公有住房使用人,并且是城镇居民户口的正式职工(包括已离退休的干部职工)。
第十三条 职工本人或配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公有住房购买资格:
(一)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工作关系已调离永嘉的,不属公有住房的购房对象。
(二) 1998年12月31日以后入住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三) 承租人已购买公有住房但房改面积未达标的,未达标的差额部分只能享受货币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购买第二套公有住房。
(四) 承租人已按房改政策领取一次性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且面积已达标的,或正在享受住房公积金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同,职工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公积金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职工的资助,住房公积金补贴属于房改优惠政策范畴)。
(五) 职工本人或配偶已按房改政策规定购建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集资联建房、上塘环城西路424间干部住宅,或2014年10月21日以后已审批过农村宅基地的。
第十四条 承租人要求变更购房人分户购房的,必须符合变更或分户购房的条件,并经产权单位审核,报县房改办批准。
第十五条 出售现有公有住房,原则上实行成本价,并与经济适用住房房价相衔接,购买的公有住房实际面积超过可享受公有住房面积标准的,差额部分按市场价(以同地段市场评估价值为准)收取。成本价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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