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8〕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18〕8号)《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永嘉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永嘉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永嘉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 1998年9月2日县政府令第8号 | |
2 | 永嘉县推选省、市名牌产品认定暂行规定 | 永政发〔2001〕133号 | |
3 | 永嘉县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办法 | 永政发〔2007〕118号 | |
4 | 永嘉县名牌商标认定办法 | 永政办发〔2010〕144号 | |
5 | 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 | 永政发〔2012〕124号 | |
6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永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jiaxian/20210529/11702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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