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县教育局制定的《2020年永嘉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永教发〔2020〕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永嘉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
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永教发〔2020〕61号
为深入实施与深化课改相配套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精神,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有利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初中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体系,促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主要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学业水平考试对象。
1.永嘉县户籍初中毕业班学生。2020年永嘉县户籍在本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永嘉县户籍在永嘉县外就读要求回永嘉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及永嘉县户籍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永嘉县县外户籍初中毕业班学生。在我县范围内初中学校毕业班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均可报名参加我县学业水平考试。
(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学业水平考试取消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体育分不计入中考总分,英语听力口语考试30分调整到其他题型,笔试卷面分值提高到120分,题型、题量、考试时间与2019年保持不变。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含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两门学科,简称“社会”)。
2.各科分值:语文和数学各150分、英语120分、科学180分(2023年科学总分调整为190分,其中科学实验考试10分)、社会思品卷面分值为100分,其成绩按 50%计入总分(2021年起按80%计入总分)。
3.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90分钟,社会100分钟。
4.考试日期:6月26日-27日(周五、周六)。
5.初中地方课程纳入语文、社会两科考试范围,地方课程考试内容分值分别不超过两科试卷总分的5%。文化科目考试全部实行闭卷考试。数学和科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6.科目考试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坚持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体现深化课程改革理念和能力立意导向,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在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下,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景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体现考试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
试卷难度系数在0.70-0.75间。适当控制题量,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三)学业水平考试组织。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四)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温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并统一发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测试办法、时间、内容等具体事项按县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四、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对象。
1.永嘉县户籍,在永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永嘉县户籍在县外市内就读,在就读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回永嘉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永嘉县户籍必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登记,否则一律视为今年高中招生的非永嘉县户籍考生。户籍片区审验工作安排在5月下旬进行,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永嘉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户籍片区审验工作的通知》执行。
2.永嘉县外温州市内户籍,具有永嘉初中学校电子学籍且要求在永嘉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在永嘉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1)具备永嘉初中学校三年连续完整学习经历的考生,依据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来认定考生所在片区,可享受永嘉县户籍考生同城待遇。
(2)不具备永嘉初中学校三年连续完整学习经历的考生,可参加我县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但不能参加永嘉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也不能录取为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3.温州市外户籍在我县就读并在我县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职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不含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录取。若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含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具有永嘉初中学校电子学籍和永嘉初中学校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永嘉县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及以上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在我县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时间截至2020年3月份)。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温州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19年6月份起连续缴纳至今),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
以该类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来认定考生所在片区。
4.在永嘉报考高中的永嘉县引进人才、F类以上人才、温商永商回归人员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享受永嘉县户籍考生同城待遇。
5.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具体名单由法院提供。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
1.普通高中类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照顾录取政策,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录取。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考生开始填报志愿,时间3天。已上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应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参照《2020年永嘉县高中招生指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和志愿确认(每生可填报多个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将予以统一锁定,考生志愿不得再行更改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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