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解决我县工业企业厂区内部停车难问题,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温州市区建筑工程停车配建标准及规划管理规定》(温市规〔2017〕83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县工业企业经济技术指标的批复》(永政发〔2016〕21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部分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永政办发〔201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我县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部分经济指标调整如下:
一、各类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业项目机动车停车配置按以下表格执行:
项目 |
机动车 (车位/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
工业厂房区 |
0.3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永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jiaxian/20210529/11693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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