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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永嘉县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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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蔓延,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当前松材线虫病防治重点工作的通知》(浙林绿〔2019〕67号)等,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防治目标。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目标,围绕“全面清理、彻底除害、强化管理、积极保护”的防治工作思路,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做到疫情监测覆盖率100%,松枯死木清理率100%,努力遏制我县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速度,全力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攻坚战,为“生态永嘉”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防治任务。全面清理全县范围内58.47万株松枯死木,开展疫木安全利用除治2.6万吨,注干防治1万株。

二、防治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原则。

(二)坚持“合理区划、科学施策、严格监管”原则。

(三)坚持“村自为战、彻底清理、助推增收”原则。

三、防治措施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治区划、年度防治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切实加强疫情监测。

1.日常监测。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建立1个以上疫情监测点,每个村确定1名护林人员,具体负责定期巡查辖区内松树枯死、松针变色等异常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2.专项普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春、秋季开展松枯死木专项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松枯死木发生动态,并及时将松枯死木数量、分布地点、死亡原因等情况汇总登记,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二)全面清理松枯死木。各行政村(社区)为松枯死木清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各行政村(社区)可自行组织队伍开展清理工作,也可以直接发包的形式由各森林消防队伍、疫木除害定点加工企业(统称为清理除治队伍)进行清理。松枯死木清理工程以秋季疫情普查株数为依据,采取包片包干的办法(清理技术标准见附件2)。

1.清理时间要求。除往年一般防治区、县域范围其他未清理小班内无松针的松树外,所有松枯死木(包括重点除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必须于2020年3月31日之前完成清理,清理率要达到100%;同时严禁采伐健康松树。

2.实施步骤。实行“村自为战”,各乡镇(街道)要将清理任务分解到各辖区行政村(社区),并签订清理工作责任书;各行政村(社区)要与清理除治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四海山林场、正江山林场可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的方式,与清理除治队伍签订责任书和施工合同。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行政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严防疫木流失,并以村为单位做好林木采伐报批和用火许可审批(示例合同见附件4,供各地参考)。各清理队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烧毁、下山安全利用或钢丝网罩处理等一种或多种处置方式,疫木处置方式需报请属地政府,经同意后实施。各地在清理松枯死木工作的同时,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按照除治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划定疫木安全利用除治范围,结合增加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就近选择疫木除害定点加工企业收购,有序组织清理除治队伍实施;下山疫木必须运往疫木除害定点加工企业进行除害处理,疫木运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地政府应切实加强监管,严防疫木流失。滩林松枯死木原则上采取安全利用除治,不再安排清理经费。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须统一组织人员和专业中介机构对辖区内的清理工程进行监理、验收(巽宅、茗岙、界坑、瓯北、三江、黄田、乌牛等地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监理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验收合格的,报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样复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根据清理合同相关规定和验收、抽样复查意见,支付清理工程经费。

因特殊原因无法开展清理工作的行政村,可由属地乡镇(街道)统一组织清理。各乡镇(街道)可进行划片区分标段实施,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的方式开展清理工作,并统一委托项目监理、验收。

(三)积极开展注干防治。采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范围为古树名木、重点滩林、重点景区。

(四)严格落实疫木监管。

1.源头监管。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行政村(社区)要落实“监测监管队伍”,加大对清理山场的巡查监管,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措施;要做好各村涉及疫木除治清理相关政策处理工作,严禁个人上山非法砍伐疫木;特别在疫木清理期间,加强清理山场和村民房前屋后的日常监管,严防疫木从源头流失。

2.市场监管。由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综合执法组牵头,对全县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行业内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

3.专项执法。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全县范围内非法采伐、运输、加工、经营、使用松木及其制品的行为。

(五)深入开展防治宣传。

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宣传报道组要组织各有关单位迅速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动员宣传工作,要通过专栏、横幅、标语等,将防治通告张贴至村、木材加工企业和木材市场等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防治经费保障

县政府安排松材线虫病防治补助经费3000万元,用于松枯死木清理补助、疫木安全利用补助、应急除治、疫情监测、注干防治、工作经费、宣传发动等,其中工作经费由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统筹安排,具体用于清理工作的监理、验收、政策处理、宣传、培训等;清理补助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不足部分由各主体责任单位自行负责筹措,各行政村(社区)要采取筹资筹劳的方式,利用生态公益林补偿经费和社会资本投入松枯死木清理工作。

五、奖惩和考核

(一)责任追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和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因组织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疫情监测不到位、未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或未完成防治目标任务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约谈和追责。

(二)考绩考核。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2020年度考绩考核,对年度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绩。对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任务完成好、清理质量高、工作推进快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任务完成差、清理质量低、工作推进慢的乡镇(街道)进行约谈。

(三)经费补助。对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任务完成好、清理质量高、工作推进快的行政村,予以清理经费补助;对采取疫木安全利用除治的行政村,予以每吨50元的疫木安全利用补助(以过磅称重为准,由属地政府统一汇总、发放);对任务完成差、清理质量验收不合格的行政村(以实际验收、抽样复查结果为准),暂停对村级项目的支持。

六、严格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具体经办人,驻片、驻村干部及行政村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疫情监管体系,按每乡镇(街道)至少1名、每村(社区)至少1名的要求,组建以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村、护林员为主的监测监管队伍,充实疫情监测和疫木监管队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巡逻检查。加强对村民房前屋后的疫木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告知村民擅自采伐松树等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妥善解决疫木除害定点加工企业的用地问题,保障疫木安全利用规模化生产。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防治力度,调整充实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处置组、综合执法组、技术指导组、宣传报道组等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落实,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县挂钩联系领导要指导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有序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并对任务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具体负责防治任务的落实,防治质量的监督、验收,应急除治,政策处理,辖区内非法砍伐、运输、处置疫木的巡查、发现、报告、制止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进度上报。

 

附件:1.永嘉县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分解表

2.永嘉县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

3.永嘉县松枯死木清理技术标准

4.松枯死木清理除治合同(示例)

5.永嘉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6.永嘉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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