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价暂行办法(修订稿)
(征求意见稿)
为弘扬“工匠精神”,切实提升企业引才、用才、留才积极性,培育业绩突出、技艺精湛的企业工匠人才队伍,促进企业实用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坚持能力、业绩、贡献导向和企业推荐、行业参与、政府指导的原则,创新实施企业人才评价办法,在全区开展企业实用人才评价工作。
一、范围对象
在鄞州区注册纳税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价申报分“鄞州金匠”和“鄞州银匠”两类。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2.在鄞州区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申报企业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3.拥有丰富的技术或技能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中作出较大贡献。
4.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原则上需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高级工程师以下职称,原则上需具有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5.近5年内取得以下资格条件中所列的相应业绩成果。
(二)资格条件
1.申报“鄞州金匠”,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过硬技能,在行业企业中发挥骨干作用,获得过市级以上技能荣誉或工匠荣誉,或是担任宁波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在鄞州区企业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开展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获得市、区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等级成果的前3位完成人;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项及相当等级成果的前5位完成人。
(3)在鄞州区企业获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并已实施产业化的前3位核心完成人。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荣誉或奖项的人才。
(5)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或在宁波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位的人才。
(6)鄞州区企业高薪聘请,申报年度前3年每年须缴纳个税5万元以上的人才。
2.申报“鄞州银匠”,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熟练技能,获得过区级以上技能荣誉或工匠荣誉,或是担任区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2)在鄞州区企业参与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获得区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等级专业成果的前5位完成人;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项及相当等级成果的前8位完成人。
(3)在鄞州区企业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2项软件著作权并已实施产业化的前3位完成人。
(4)获得宁波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相关荣誉或奖项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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