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能够带动我区各领域发展的本土中青年骨干人才队伍,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四大精英”培养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鄞政办发〔2019〕3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二批鄞州区“四大精英”培养计划人才选拔申报工作。
一、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1.“智造精英”:培养人选在全区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中选拔;重点以数字经济发展为导向,聚焦新材料、高端装备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紧缺人才,按照特色产业人才培养需求,设立智能制造产业人才培养专项;在选拔过程中优先考虑各类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承担重大项目、课题的研究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高端人才。
2.“堇山精英”:培养人选在全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中选拔;重点面向我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领域;在选拔过程中优先考虑各类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承担重大项目、课题的研究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从事过博士后研究的高端人才,以及经组织选派赴对口支援地区工作1个月及以上且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3.“技能精英”:培养人选在全区企业从事一线操作的优秀技能人才中选拔,重点支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水平,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中作出较大贡献,或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业绩突出,为单位和社会创造较高经济效益,在生产和工作一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4.“服务业精英”:培养人选在全区现代服务业企业(国企除外)从事经营管理和技术的人才中选拔,重点扶持在金融保险、港航物流、科技服务、专业服务、时尚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发展贡献突出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二)选拔条件
1.基础条件:培养人选必须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开拓创新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潜心一线、刻苦钻研、不断进取;申报对象为2018年4月19日(区“人才新政”发布之日)起新引进或新取得成绩的人才(已入选原鄞州“青年英才培养工程”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
2.专业条件:具体参见附件1。
二、选拔程序
1.企事业单位根据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信息公示,经所在镇(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区人力社保局。
2.区人力社保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评审。
3.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后(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形成评审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
4.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评审报告进行会商、初定拟入选人员名单,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三、培养管理
(一)给予培养人选培养资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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