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人才强区战略,切实做好企业高层次人才健康服务工作,根据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高素质人才奖励、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鄞人社〔2012〕123号),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企业高层次人才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4月21日-5月16日
二、申报方式
同时采用网上申请和纸质材料报送的方式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将在4月21日-5月16日期间开放。
三、申报对象
(一)入选“鄞州金匠”的人才;(享受工作生活津贴三年期间每年一次、总计三次)
(二)企业在站博士后;
(三)同时符合下列4项条件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1.在区内非公企业工作(企业在鄞州区注册纳税);
2.在区内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税2年以上(2020年1月—2021年12月在鄞州区参保或缴税)。已退休人员不列入体检申报范围;
3.在现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6个月(连续缴纳时间为2021年7-12月);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1月1日前取得):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证书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新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外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
(3)具有高级技师资格。(仅限生产工作一线,“生产一线”特指职业技能证书上所取得技能与公司主营业务内容一致)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网上申报
系统开放期间,申报人员通过浙里办APP直接扫描二维码,进入鄞州专区的“鄞州高层次人才免费健康体检”栏目进行申报。
(二)网上初审
各镇(街道、园区)审核人员登录系统进行初审。
(三)现场资格审查
人才完成网上申报后,须在5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企业所在镇(街道、园区)审查:
1.新增人员及中断后续报人员申报材料
(1)《鄞州区高层次人才免费健康体检申请表》一式两份(申报系统的下载中心直接下载打印填写并盖章,报所在镇〔街道、园区〕盖章);
(2)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其中在站博士后只需提供博士毕业证书及进站介绍信的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020年1月—2021年12月)。如未在我区参保可以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税款所属期须明确显示2020年1月—2021年12月,入库税务机关须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否则将视为条件不符不予受理);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由申报人员所属企业加盖单位公章。
2.续报人员申报材料(材料未提交者,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021年1月—2021年12月)。如未在我区参保可以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税款所属期须明确显示2021年1月—2021年12月,入库税务机关须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否则将视为条件不符不予受理)。
(四)资格复审
各镇(街道、园区)审查原件后,于5月23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区人力社保部门复审。
五、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详见体检卡,初定为2022年7月1日-7月31日,申报人员应按时体检,逾期则体检费用自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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