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表彰、激励体系,高水平培训新时代鄞州工匠队伍,根据《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价暂行办法》(鄞政办发〔2016〕60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决定开展第五届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鄞州区注册纳税的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含区属非生产经营性国有企业)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人才。
二、申报条件
本次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评选分“鄞州金匠”和“鄞州银匠”两类。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2.在鄞州区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在申报企业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3.拥有丰富的技术或技能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对企业做出过较大贡献。
4.在近5年内取得以下资格条件中所列的相应业绩成果。
(二)资格条件
1.申报“鄞州金匠”,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鄞州区企业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开展省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获得市、区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等级成果的前3位完成人;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项及相当等级成果的前5位完成人。
(2)在鄞州区企业获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并已实施产业化的前3位核心完成人。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荣誉或奖项的人才。
(4)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或在宁波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位的人才。
(5)鄞州区企业高薪聘请,申报年度前3年每年须缴纳个税5万元以上的人才。
2.申报“鄞州银匠”,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鄞州区企业参与市级以上重点项目或获得区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等级专业成果的前5位完成人;或获得过省、部级科技奖项及相当等级成果的前8位完成人。
(2)在鄞州区企业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2项软件著作权并已实施产业化的前3位完成人。
(3)获得宁波市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相关荣誉或奖项的人才。
(4)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在市级以上行业协会担任理事以上职位或在区内拥有30家以上会员单位的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职位的;或经协会3位在不同企业工作的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专家认可并实名推荐的人才。
(5)鄞州区企业高薪聘请,申报年度前3年每年须缴纳个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
(6)其他在鄞州区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实施新工艺、解决技术难题等方面取得相当业绩的人才。
3.申报人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由所在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获得区级及以上首席工人或技术能手等荣誉。
(2)获得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等荣誉。
(3)根据市、区有关文件认定人才所属行业属于市、区发展急需紧缺行业。
(4)近3年连续获得企业年度优秀员工。
三、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鄞州区企业实用人才申报表》(含封面)纸质和电子版
各1份(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和电子版各1份;
3.本人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4.连续6个月以上在鄞社保证明;
5.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申报“鄞州金匠”至少提供以下一种证明材料:
1.近5年内在企业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政府立项批文、科技项目合同等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企业盖章、负责人签字确认);
2.近5年内获市、区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相当等级奖项原件及复印件(须是前3位完成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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