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鄞州区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鄞党办〔2012〕53号)精神,现就开展鄞州区青年英才培养工程人员中期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中期考核的范围与对象为:2017年12月入选的鄞州青年英才培养工程各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现已调离鄞州区的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列入此次考核范围。培养人员在区域范围内工作调动的,由现单位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上报。原所在单位应对培养人员工作单位或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身份变化等情况予以说明(工作单位变动的应说明去向)。
二、考核期限与内容
本次中期考核的时间区间为2017年12月—2020年12月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培养人员入选以来(培养期间)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主要包括培养期内科研项目立项和完成情况、论文论著发表情况、专利申请授权情况、成果获奖及其产生的效益情况、个人荣誉情况、团队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学术交流培训情况等),同时审查培养举措落实及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类考核、量化打分的方式。
培养人员填报相关材料。根据不同行业类别选择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并附工作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其中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及成果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企业上报给镇、街道;事业单位上报给主管部门),须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其中附件2、附件3、附件4、以及成果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须合并装订成册并添加目录、页码,封面采用120克A4白色双胶纸,封面注明单位、姓名、入选层次、联系电话。电子文件以推荐人选所在单位简称加姓名作为文件名,如“XX公司张XX”。其中成果业绩佐证材料电子版需用PDF制作,并按顺序整合成一个文件,以“附件材料”作为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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