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4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定拟补贴单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20日至2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宁波市鄞州区人社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通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405室,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邮编:315100;联系电话:0574-89293250
附件:单位名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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