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稳增促投实施意见》(鄞政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企业新增招工补助的申报受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0年12月(含)之前在鄞州区进行工商注册的非公企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组织不属申报对象。
二、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
三、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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