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甬人社发〔2020〕44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集中审核,现将2020年鄞州区第四批以工代训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0日-2020年12月25日,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来信、来电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405办公室,邮编:315100,联系电话:89293250,传真:55121839。
附件:以工代训补贴单位名单以工代训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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